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案件审理程序可以分为两种,即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对于比较简单的案件,自然会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实践中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也是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的,那么离婚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哪些离婚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2)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3)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二、离婚案件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或者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2003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开始实施,该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2)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3)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4)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是否能适用简易程序,则还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如果满足的话那么法官才能采取简易程序,而此时一般也是独任制,即只有一个审判员对案件进行审理。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至于离婚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的情形,上文也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抚养权财产应缴纳多少
      离婚抚养权财产应缴纳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


·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有哪些?
      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有哪些?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


·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
      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时,如果存在子女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要向子女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一般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满18岁为止。那通常情况下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离婚了要给孩子抚养费一年给多少 根据实...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格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自认而然的会发生不必要的矛盾。那既然发生矛盾,就会有相应的赔偿事宜。国家也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赔偿费用,更好的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赔偿权利,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条例。但是,有很多人对该类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有所疑惑。那么,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格式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费用管...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去法院诉讼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
      去法院诉讼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才有可能对其有利。此时有的人就会选择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去法院诉讼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虽然不直接抚养但是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支付,一般来说都是按月支付的方式较多。支付的金额大多为支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然而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的规定好了双方权利...


·离婚夫妻该如何写离婚协议
      夫妻要是选择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必然要写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将双方约定好的离婚事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对离婚夫妻来讲,此时该如何写离婚协议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离婚夫妻该如何写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中...


·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您知道什么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吗?您知道为什么这些婚姻是无效的、可撤销的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无效、可撤销婚姻的判决中无效、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