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封,之后再将被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来偿还债务。那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房产查封呢?对于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之后是否还可以被解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房产查封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二、被查封的房产能解封吗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裁定采取查封你家房产的保全措施,待到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再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3、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4、按照规格,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的,应该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当然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执行,扣押置换成小的,剩余部分可以作为履行法院判决明白了查封房产是什么意思后,提醒您在当地市房产交易开通网上房产司法查询服务系统,市民能方便地了解自己房屋的状态,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被查封的房产能不能接缝交易,买方能及时全面了解房屋状态,有效避免因司法限制而导致纠纷事件。在我国目前只有法院才能对房子进行查封,而一般房产查封之后,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当然,这要看是否符合解封的条件。上文中,我们对房产查封的相关内容作出了介绍。如果当事人因为房产查封而产生了什么争议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产假时间规定都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陪产假有多少天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但各个地方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1、上海陪产假规定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包含哪些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经济补偿或赔偿等词汇吧,但很少听到索赔这一术语。不过这对于学习法律或者经济的朋友来说这应该并不陌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事项后,无论无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索赔的。那么建筑工程索赔意向书怎么...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
      不少劳动者表示,在找工作的时候,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不少人对于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很了解,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历哪些环节?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


·在企业患有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
      在企业患有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什么?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企业调解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


·员工经过用人单位的筛选和面试之后确定录用后
      员工经过用人单位的筛选和面试之后确定录用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劳动雇佣合同,这份合同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的年限进行详细的说明,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双方就建立雇佣关系,一旦以后出现法律纠纷,这份劳动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那么,签入职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自离没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
      一、自离没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情况 既然是自离了,那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的一种行为,如果需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可以到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劳动者交违约金...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一、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如果行为人刚好满16周岁的话,那...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用人单位赔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况,第二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的情况,第三种是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的情况,这三种情况下的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都不一样。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


·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哪些? 建设施工合同的诉讼标的物有:施工合同主体纠纷;施工合同工期纠纷;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施工合同质量纠纷;施工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争议诉讼时...


·员工故意告我不签合同怎么办?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针对员工恶意不签或拒签,公司方面应在入职当天发与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并要求员工签字按手印,如有员工拒签,可即时要求其离开。公司方须拿出证据证明是员工方恶意不签。或找其他员工证明该名员工确实是恶意拒签。《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