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国情目前就是地少人多的,所以国家为了维护公共资源,也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好多年。对于有条件的超生的家庭,肯定当地政府是必须要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各省市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我市2015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3.3元,现确定我市2016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1、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133899.9元,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2、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89266.6元。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生育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的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892.67元。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其实我国各省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都是和当地居民的年均收入来挂钩的。所以深圳市政府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如果超收一个的话,那么男女双方分别需要交133899.9元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的话那么会加倍进行征收。


·什么是事实婚姻?
      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个家庭的财产,从时间段及性质上面看,大致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之后,最高法陆续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其中对夫妻婚前财产及共同财产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那么,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新婚姻法对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每月1250元低么不低。抚养费标准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每月1250元低么不低。抚养费标准确定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一、婚前财产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种情况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一、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
      婚内协议有财产方面的协议和人身关系方面的协议。关于财产协议的效力认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准。那具体说来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以协议方式离婚还是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按照规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而相比之下,起诉离婚过程中所要支付的费用可能要多些。那究竟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都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


·离婚协议的公证效力是怎样的
      不少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讲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而离婚协议在公证之后是否还能反悔?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一、离婚协议公证还能反悔吗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


·什么案件适用国家赔偿?
      一、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可获国家赔偿 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合华介绍,《司法解释》共23条,内容涵盖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两大类型,具体包括对“中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审查范围、违法刑事拘留赔偿、再审无罪赔偿、免责条款的适用、赔偿法律关系...


·新婚姻法法定假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结婚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前期需要认真准备,以确保婚礼的顺利进行。职工举行婚礼的那几天,事情非常多,本人需要向单位请假,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给足假期,并支付婚假工资。那么法定假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财产还算转移?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财产还算转移?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财产不算转移,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办好了,那么就不属于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以上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1、被...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