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四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5、五级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一侧眼球摘除者;
6、六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7、七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8、八级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9、九级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0、十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双眼矫正视力≤0.8;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二、眼睛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6、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7、七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3个月)
8、八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29个月)
9、九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8个月)
10、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1个月)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以上为社保支付)
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级由社保支付,5-10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社保支付。
很显然,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问题就得以解决,值得一提的是5级到10级程度的工伤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级到10级的时候才有,所以劳动人民造成工伤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相关的赔偿标准和鉴定标准,必须鉴定过了才能申请赔偿。
综上所述,当广大劳动工人在遇到意外事故时,应当及时就医,在减少自身痛苦的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争取更多的利益保护。在本文章中,我们旨在为广大的劳动工人提供相关建议,若广大读者有更好的建议,望不吝赐教。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怎么写?
随着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工作者开始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很多不规范的企业都遭到了各种劳动纠纷诉讼,也倒逼着企业开始注意公司人力制度的建设,以避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书怎么写?我们整理了下面的内容为您讲解。
新员工入职临时协议...
·一、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公路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日后行车上路时是否会有其他的安全隐患,所以您都会很关心这个问题。但是公路在交工的时候都会进行质量鉴定的,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
评定表...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补偿。而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补偿年限。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多少。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多少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一、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能陪多少钱,怎么计算?
9级公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赔付的钱是两部分,一部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给老板干活工人要不上钱怎么办
给老板干活工人要不上钱怎么办
1、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2、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你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天内到法院起诉。
1、叫老板写欠条,注明有多长时间的工资没有发,每天多少钱一共多少钱都要写明白,免得以后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
现实生活中,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增添了城市的现代感,但是也增加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危险系数。高空坠物砸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甚至还有砸死人的情况。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死人能够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吗?赔偿内容都包括什么呢?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
·对工伤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工伤赔偿有异议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地白天施工噪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二)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三)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二、建筑施工噪声...
·缓刑在外地工作可以吗?
缓刑在外地工作可以吗?获得批准后可以。通常我们所说的的缓刑也叫暂缓执行,它是对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可以说缓刑是一种考验的期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说不能随意的离开所执行缓刑的地方,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