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法律规定骗贷怎么量刑?

我们都知道,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一般都是有十分强大的金融支持的。所以,不乏一些人胆大包天,骗钱骗到银行的头上去了。他们通过提供虚假的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拿到贷款后就逃之夭夭,永远消失。那我国法律规定骗贷怎么量刑?接下来我们为您讲一讲相关内容。

骗贷案怎么量刑?

一、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以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仅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的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双重客体。量刑方面,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五年以下徒刑;贷款诈骗5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五至十年徒刑;贷款诈骗20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一)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

(二) 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行为的具体方式:

(1)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进行贷款诈骗的行为。主要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或者与实际不符的所谓会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后者以引进外资需要配套资金为由诈骗贷款的行为。

(2)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进行贷款诈骗的行为。即主要是指编造、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能产生很好经济效益的经济合同,骗取贷款的行为。

(3)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进行贷款诈骗的行为。即主要是指编造、使用虚假的银行存款证明、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担保函、划款证明等在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骗贷款的行为。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进行贷款诈骗的行为。

即主要是指编造、使用虚假的证明,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骗取贷款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行为。即除前述诈骗贷款行为以外的骗取贷款的行为。如伪造单位公章、印签骗取贷款,以假货币作为抵押骗取贷款,以及先借贷后采用欺骗方法拒不退贷等等,实施了上述诈骗贷款行为之一,而且数额较大的构成.

(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行为人实施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将诈骗的贷款据为己有或者他人所有。如果行为人虽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中使用了欺骗的方法,但是目的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而另有他用,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骗取贷款罪的规范罪名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需要明确骗贷的性质以及产生的相关后果。如果涉嫌骗贷罪,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都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是在具体判刑时,法官会根据嫌疑人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进行处理。

·触犯走私假币罪要怎么处罚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如果假币在市场上大量流通,不仅会损害金融市场秩序,还会损害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走私假币,则进一步损害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所以我国严厉打击走私假币的行为,并规定了走私假币罪。那在触犯走私假币罪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罚?本文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触犯...


·精神四级违法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四级违法要负刑事责任吗?法律上所称的精神病来源于医学上的精神病,但两者界定的侧重点和意义不同,法律并不对精神病进行病理和种类上的划分,而仅仅是着眼于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即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以及责任能力的确定,从而判定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1、无论什么性质的精神病人犯...


·抢司机方向盘的罪怎么认定?
       一、抢司机方向盘的罪怎么认定? 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商业贿赂罪是一个类罪名,它包括商业受贿罪、商业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犯罪分子盗墓会不会判缓刑?
      犯罪分子盗墓会不会判缓刑?可以判处缓刑,但如果犯罪事实量刑情况超出了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造成了恶劣的后果的,则不可以适用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坐牢,但也存在缓刑的适用情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造。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


·刑事抗诉书的种类是怎样的
      一、刑事抗诉书的种类是怎样的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诉书。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又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二审程序的抗诉书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法律中间接正犯怎么定罪?
      一、法律中间接正犯怎么定罪?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只要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非精神病人)就与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如果不到14周岁,则成年人是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直接正犯”的对称。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
      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想要获得减刑机会的话,那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之后才是提出减刑申请,办理相应的减刑首先。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这个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1、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第二十六节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第一百四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