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罪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发现,单位多人都共同参与贪污,构成共同贪污罪。肯定我国法院会对共同贪污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依法进行定罪量刑,但是由于涉及共同贪污罪,在针对个人数额的认定上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一、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贪污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的贪污案件,对主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贪污犯罪集团的危害尤为严重。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四)共同贪污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1)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体现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经济犯罪共犯的故意所指向的应是其参与的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2)《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第(四)款对主犯处罚的规定,只是对主犯犯罪金额的确定,不能推导出对从犯、胁从犯犯罪金额的确认。 对从犯、胁从犯来说,其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及危害结果与主犯一致,犯罪金额也与主犯是一致的。(3)以分赃金额作为犯罪金额,在具体操作上至少存在以下矛盾:一是犯罪后没有分赃或没来得及分赃,怎样确定犯罪金额;二是个别犯罪人没有参与分赃,怎样确定其犯罪金额;三是查证不了分赃金额的共同犯罪,怎样确定其共同犯罪人的犯罪金额。 以分赃金额作为犯罪金额对犯罪人进行处罚,其实质不是惩罚犯罪而是惩罚分赃,这是十分可笑的。因此,应当由最高司法机关对贪污、诈骗等经济犯罪共犯的犯罪金额认定作出明确解释,以实现司法的统一和公正。其实法院在对共同贪污罪进行个人数额认定的时候,主犯和从犯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就是不一样的,还有一方面就是在共同贪污以后,根据分赃金额作为认定的最后犯罪数额。分赃越多,肯定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越为严厉。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怎么量刑?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怎么量刑?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


·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如何界定刑讯逼供罪
      说到刑讯逼供,相信您都听说过。司法工作人员在取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讯逼供。说了这么多,到底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 1、是犯罪主体多元化。近年来刑讯逼供案件在主体身份上由原...


·缓刑期间要多次回法院吗
      缓刑期间一般不需要回法院的。对被判处宣告缓刑的,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集资诈骗案怎么量刑
      集资诈骗对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怎样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进行认定
      我们都知道生产伪劣产品,一般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且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怎样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进行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进行认定 (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


·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骨折的话,那么还是要先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此时造成的骨折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然后才能据此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一、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法律上漏罪是否构成累犯?
      漏罪是否构成累犯漏罪是会被判为累犯。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什么是漏罪,什么是累犯一、...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多少年
      铁路的运输在生活当中不仅仅体现在为我国公民提供了出行上的方便,另一方面,铁路还为货物的运输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铁路在运输过程当中是有着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的,如果因为人为操作的原因造成了安全事故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多少...


·最新江苏盗窃罪量刑标准
      虽然对于各个罪名的量刑标准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我国也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量刑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而在2017年的时候江苏省在这方面就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2017年8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