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是怎样的?

人吃五谷杂粮,就是脾气各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在所难免,有的人自控能力比较强,可能发生几句口角就慢慢淡化了,但有的人情绪激动、性格暴躁,就可能导致冲突升级,甚至发生殴打受伤的情况,那么,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轻微伤鉴定标准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头颈部损伤

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 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 眼部挫伤。

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 外伤后血尿。

6、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 阴囊、阴茎挫伤。

9、 脊柱韧带损伤。

10、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四肢损伤

1、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 手、足骨骨折。

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

其他损伤

1、 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m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m2以上;深二度烧伤。

2、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3、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m2 。

4、 烫伤达真皮层。

5、 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6、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7、 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二、轻微伤量刑标准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综上所述,关于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相关法律规定的是伤情下限,根据头颈部、躯干和会阴部、四肢和其他部位的受伤具体情况判断,轻微伤一般承担行政责任,处罚措施是拘留、罚款或并处,对于殴打老弱孕残以及具有反复多次特点的,从重处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拘役可以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犯罪既遂的类型是哪几种
      犯罪既遂的类型是哪几种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定的危害结果,具体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物质性、有形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伴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法律也日渐完善,然而作为大众的我们,对此也没有特别的了解,更不要说刑诉法司法解释了,就这情况而言,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让还没有知道的你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人...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几天后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几天后判刑? 1、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到判刑的时间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


·单位犯罪构成中止的条件有什么?
      单位犯罪构成中止的条件有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


·没有斗殴是不是聚众斗殴罪
      您都知道,聚众斗殴罪就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斗殴的行为,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人问过我们,如果没有进行斗殴,那还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


·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亲人需要办理哪些程序才能探视?
      在刑事诉讼的时候,通常只有律师可以去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亲人是不被允许探视被告人的,这个时候,亲人就只能等到刑事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去探视罪犯。那么,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亲人需要办理哪些程序才能探视呢? 一、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


·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


·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被假释
      很多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其实都还是有悔改之心的,当然此时也想自己能够尽快的被释放,少坐一些时间的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减刑和假释两种制度。满足不同条件的,那么就会有不同的处理。但要是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那么此时还能被假释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无期徒刑是否...


·被迫犯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被迫犯罪构成要素有哪些?(1)犯罪人出于心理上的恐惧,受到的威胁往往关系到自己或家属的名誉和安全;(2)犯罪人在案件中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所犯罪行较轻;(3)犯罪恶性较浅,犯罪人犯罪后的悔恨和恐惧心理明显。犯罪人在受他人威胁和挟制的情形下实施的犯罪。二、被迫犯罪的认定我国刑法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