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电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二、诈骗罪情节严重指什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其实针对不同的犯罪数额、情节,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档次不同,自然最终法官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而要是构成诈骗罪,同时也符合了缓刑条件的话,其实也是有被判缓刑的可能。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江苏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江苏是怎样的?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江苏是怎样的? 江苏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主要是: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是什么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然后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上述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


·判刑以后可以保释吗
      可以的,如果是刑事拘留满足条件后则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


·犯罪预备行为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行为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犯罪分子有前科能否缓刑?
      对于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包括了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等等。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被判处的刑罚较轻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对其判处缓刑。不过,缓刑是有一定条件的,那犯罪分子有前科能否缓刑?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 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有前科能否缓刑? 1、对于被判...


·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事法律的鬼规定如是受害人想要提出申请刑事抗诉请求就必须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处罚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罚金,而这也属于财产刑中的一种。被同时判处了罚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决交纳相应的罚金才行,不过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拒不缴纳的情况,那此时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砸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该需要了解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做些什么。了解这个程序对当事人是更有利的。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一一解答。 一、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


·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队中的军人盗窃军队中的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盗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为军人,这在所有的罪名中是比较特殊的。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当事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刑期,如果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加重处罚。那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一、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首先,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维持正常生活。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