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一、继承家庭房产时容易产生的误区有哪些?
1、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的血脉就能得到遗产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顺序的,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以看出,不论是第1顺序还是第2顺序,都没有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和外孙女出现,也就是说,第三代人是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的。
2、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
有一些“夫妻”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也就是指那些虽然同居多年,但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夫妻”,当两人中的一人死亡,另一方会认为自己同样具有继承权,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根据继承法第14条规定,因对死亡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继承权以外的一种因互助产生的权利。
3、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
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公房的承租权是否算作是遗产目前尚未定论,而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公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承租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当做遗产继承的。
二、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1、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继承的接受
《继承法》第2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可以作出接受遗产的表示,也可以不表示,不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3、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或者不放弃继承权。《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如果要放弃继承权,那就应该出具书面声明,而且时间必须是在遗产分割以前,此外还需要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相关知识。我们现在可以知道,房产继承法对于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的接受以及继承权的放弃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我们应该依法办事,依法继承,如果房产继承的程序有瑕疵,很有可能影响房产继承的正常进行。


·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安置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买卖纠纷却跟一般的房屋买卖纠纷无所差异,具体包括: (一)因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引发的纠纷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主体不合法或者不适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 卖房者只有部分所有...


·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买房后,都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房屋进行装修,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因装修而伤人等。那么,在法律上,若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呢?现在,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 据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规定的精神及实践经验,确定雇佣人是否承担转...


·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在房产过户交易中,如果一套房子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选择赠与比较好。可是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对于这赠与的房屋又该怎么办理过户呢,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详细的为您解答。 一、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
      现在不管是个人居住还是公司办公,通过租房来解决用房问题的情况很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可是您知道现在有项制度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吗?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下面我们就简要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哪里查询? 1.上网登录“当地的房产网”,进入“预售许可证”栏目,输入开发商名称、项目地址或预售许可证号即可查询。 2.如不会或无法上网,可以到当地的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的咨询台,让那里的工作人员帮助查核。 3.还可以拨打当地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开设的咨询电话进行...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定金会被返回! 一、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


·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一般我们说房屋买卖都是对城镇中的房屋进行买卖,但现实中买卖农村房屋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这方面我国也是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不是像购买城镇房屋那么的自由。那到底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农村房屋指位于农村集体所有土...


·一、婚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在结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通过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
      不知道您在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可能在购买新房以后还没有入住几天,房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漏水,或者是供热供暖系统等都停止作业的这样一种情况。其实如果真的遇到了,您也不要着急,因为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是有最低保修期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是怎样的? 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