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程序,也是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毕竟途径,只有通过转让程序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变更,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保护措施,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为了更好发挥土地的作用,也是我国土地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审核,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

2)受让方按合同规定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3)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2、办理公开交易程序

1)申请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

2) 对改变用途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门批准;

3) 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4) 批准后,交易中心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交易底价、交易条件等进行确定。

3、实施操作

1)交易中心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公告、须知等),并进行发布;

2)接受竞买申请,参与竞投、竞买人员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料;

3)交易中心对竞投、竞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交易中心按公告时间及要求组织投标、评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等交易工作;

5)组织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

6)发出缴款通知书,受让人缴纳成交地价款、有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

7)成交地价款扣减有关费用后,余款返还给委托方;

8)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2、委托交易单位写出委托申请;(公开交易)

3、交易地块权属证明,即原土地使用证正本;

4、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规划文件,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等;

6、村委会地价款已缴交证明;

7、交易土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8、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9、交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说明,即房地产权证等;

10、公司章程;

11、交易土地的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以及磁盘;

12、因实现土地抵押权的,需提交《他项权利证明书》、借款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签订的《同意转让协议》等有效证件;

13、因法院判决、裁定的,需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14、因企业改制的,应提交国资办的改制的相关文件等;

15、因旧城改造的,应提交收地协议、拆迁令以及拆迁范围权属证明等。

三、参加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购的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登记表;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3、公司章程;

4、竞买保证金;(公开交易)

5、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法律赋予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利的法律程序,也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性的保证,只有符合转让程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否则就是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所采取的土地保护措施。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公司在当下的借款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 是处理担保交易的专业机构。而土地抵押作为不动产抵押中的一种基本形式,与担保公司紧密联系。那么土地抵押究竟是什么呢?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该注意哪些基本问题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


·江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或者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有的时候需要集体或者个人以及国有的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在进行征地的同时,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会根据土地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最新江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
      遵义县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收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无限期转让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无期限转让,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有怎样的规定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有怎样的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不是唯一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等。具体出让项目的实际年限由国家根据产业特点和用地项目情况确定或与用地者商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际年限不得突破规定的最高年限,而只能限于最高年限的范围内。(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在异地能办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就不能异地离婚了,因为它必须双方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一起才能办理,如果只有一方是不行的。 二、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征地拆迁的,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相应的补偿。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补偿不到位,那么是不允许进行拆迁工作的。而具体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涉及到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有权进行选择的。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方式,我...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
       二手房的交易一般需要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虽然部分地区已经施行了不动产权登记证,实现了双证合一。那么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卖吗?为了避免买卖房屋交易时产生的各种纠纷,最好是先办理房产证后再进行买卖交易。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需要补办房产证。 这样的...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六类土地三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文光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和平镇、谷饶...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