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是新增的罪名,所以,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熟悉。虚假诉讼罪是为了惩罚哪些提起虚假诉讼的人,那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二、虚假诉讼罪的处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虚假诉讼的产生的原因
1、民事活动所遵循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与权利自主处分原则及民事审判权的被动性特征客观上为虚假诉讼提供了滋生的条件与生存的空间。民法属于私法,法律对待民事关系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和权利自主处分的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形成合意,法律就应予以尊重。另一方面,法院民事审判权呈现被动性的特征。被动性要求法院不能主动介入、干预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诉讼中采用当事人主义的审判方式。原、被告是对抗的双方,法院是中立的裁判者。当事人提出主张、答辩、抗辩、放弃、承认、变更、调解与和解等,均具有自主性。对当事人的自认行为,自主处分行为,达成的和解、调解协议只要不违法,法院均不应否定。民事诉讼的这种性质为虚假诉讼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只要虚假诉讼双方当事人互相串通,虚构事实与证据,从表面上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辩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法院就不大可能去审查双方证据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真实性。正因为如此,虚假诉讼者往往能轻易得逞。2、证据制度的不够严密为虚假诉讼的得逞提供了可能。《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7种证据的形式要件,即证据的外在表现形态,而没有规定证据的本质属性。而外在形态只是一种载体或形式,至于这种载体所记载的内容的属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证实民事行为真实性的恰恰是其内容属性,不是载体本身。由于法律没有规定证据的本质属性,因而为虚假诉讼者任意编制证据提供了机会。实践中对一方提供的证据,对方如无异议,法官即予认定,而不管证据本质属性上是否真实。3、法律规制力度不够,导致虚假诉讼者所能获得的非法利益或达到的非法目的较之法律风险与代价严重失衡。虚假诉讼的违法性和应受谴责性人所共知。进行虚假诉讼是要冒一定的法律风险的。但是虚假诉讼者在种种非法利益的诱惑面前往往会忘却风险,而选择非法利益。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法律规制力度不够,使得进行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大大小于虚假诉讼所能获得的不法利益。有人将这种现象归结到这些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够强,这实际上与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强不强并无大的联系。因为进行虚假诉讼的人必然是掌握一定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的人,或是以这类人为幕后指使的人,一个不懂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的人是不具备虚假诉讼的条件的。这些敢于知法犯法、铤而走险的人,通常是高智商的法律专业人士,而并非无畏的无知者。虚假诉讼的进行也是这些人对非法利益与法律风险进行衡量后的选择。4、部分法官的素质不够高。虚假诉讼的得逞有赖于法院的司法权,即必须利用诉讼手段获得裁判。越过法官这一“关”,是虚假诉讼得逞的必由之路。因而法官素质的高低与虚假诉讼的多少直接关联,法官素质越高就越能遏制虚假诉讼的发生,反之亦然。现实中也有极端的例子,极个别法官与虚假诉讼者狼狈为奸,里应外合,炮制假案。这也是个别法官素质低下的表现。虚假诉讼的出现严重破坏我国司法活动,很容易给司法机关抹黑,所以,必须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增加虚假诉讼罪是非常好的一个措施。您还存在疑问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理等三种情形。那么,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中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


·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危害很大,对家庭和社会都有严重不良影响,不少人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我国很早就禁止聚众赌博,对于私开赌场的,会严厉处罚。我国刑法里面,有关赌博的罪名有几个,其中就包括开设赌场罪。那么,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私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


·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洗钱罪与很多犯罪都是存在相似之处的,这也就让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洗钱罪,这样就容易定错罪,发生冤假错案。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的是关于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的不同之处,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与窝藏包庇罪有什么不同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公安检察机关侦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律采取拘押逮捕措施,对于情节相对较为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手段,最常见的如醉酒驾驶和打架斗殴治安案件,在现场抓获嫌疑人后,一般会通知其取保候审,那么,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处罚?
      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一、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依据我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或者失去使用效能农药及其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及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与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刑事赔偿时间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时间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赔偿时间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
      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哪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


·聚众斗殴一方持械怎么判刑
      涉嫌聚众斗殴罪。其中,“持械”的从重处罚,如果对他人造成重伤害的,对伤人者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 《刑法》对聚众斗殴的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如何谅解
      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赔偿、并且认罪态度良好的,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得到受害者写的谅解书。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其刑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