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现今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很多年轻夫妻因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庭锁事,而不能相互包容,不愿意将就生活在一起。80、90后的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多方面原因导致离婚率一直在攀升。那么在不能协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

一、起诉离婚是去法院吗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被告被监禁的;

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由上可知,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的回答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若要起诉离婚,一定要按照上述步骤,准备其资料证明。当事人如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猥亵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猥亵妇女儿童的现象,也侵犯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也在刑法中制定了相应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刑罚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那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下猥亵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和司法解释吧。 一、刑法条文: 第二...


·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以为避免因为夫妻离婚而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约定日后双方轮流抚养照顾子女,这样双方都有固定的时间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也不至于让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变得淡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的约定是否可以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离婚的起诉书来讲所必须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里面包括了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生日以及住址和电话等等详细的个人信息。关于这类信息的完善和真实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地址和电话决定了被告能不能接到这个起诉书,能不能按时来完成本次诉讼。同时...


·婚姻是一条艰难而又漫长的道路
      婚姻是一条艰难而又漫长的道路,有的人再这条路上摔倒多次,那么当你再婚后,再次离婚,而现任妻子在再婚前便有孩子,那么这次离婚后是否需要再次支付抚养费了,再婚离婚子女抚养费该怎么计算了,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父母婚变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前提条件但非解除条件。 父母再婚是形成继...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
       离婚往往是夫妻关系破裂后的结果,为了避免离婚后某一方反悔,双方可以选择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这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证明,但不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解除的效力。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解答“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


·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婚内起诉对方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举证责任是自诉人自己提供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 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158条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调查核实证据时,还可以根据...


·离婚后可以起诉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一个幸福的婚姻是会为整个家庭带来温馨和欢乐,而如果婚姻不幸,夫妻双方整天争吵不休,甚至面临着离婚的地步,但是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一旦决定离婚就是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了,如果抚养权属于女方,那么男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男方如果对抚养费的数目不满意,...


·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是基于伤害行为,而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就是在一方具有法定过错的情形下,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作出的赔偿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意外导致父母在短时间内相继去世,而此时子女尚未成年,仍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这种情况下,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父母双亡子女谁来抚养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