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发生意外,容易导致身体伤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这种在工作中受的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受伤程度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有关部门鉴定的。有了工伤鉴定书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有着详细而又严格的标准,那么,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现在就让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下。

一、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致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属于中度毁容,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之规定,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二、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通过上文,您对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伤残的程度是否严重,并不是受伤人员说了算的,也不是鉴定人员随意下的结论,这些都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不幸遇到工伤的时候尽快申请做鉴定,鉴定完后才能根据自己受伤的严重程度获得相应的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


·南昌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发生工伤后,我们需要尽快做工伤鉴定,因为这是获取相关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可是,很多人对于南昌市最新的工伤鉴定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南昌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一、残疾赔偿金赔偿后误工费支持吗? 残疾赔偿金赔偿后就不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一般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定残之后就不支持误工费了。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


·劳务分包资质标准
      劳务分包资质是指劳务分包要符合国家的具体规定,进行资质审查。为此国家制定了劳务分包资质标准,劳务分包资质审查就可以依据这个标准进行。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分包资质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分包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


·简单劳务合同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简单劳务合同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简单劳务合同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简单劳务合同书范本: 雇主(甲方): 住址: 雇员(乙方): 住址: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扣个税吗,如何缴纳?
      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们的很多行为已然构成了间接纳税。对于个人来说,只有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所以了解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扣个税吗、以及如何缴纳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


·工伤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


·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其实律师相较于普通公民来说,对我国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还是比较了解的。所以律师在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比普通公民知道的要多一些。对于合同的格式、条款等这些,基本上也应该知道要注意防范什么问题。不过在下文我们还是特地为您整理了一下劳动合同律师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一...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有哪些 工伤赔偿中的赔偿款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给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给付。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