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结婚的彩礼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以显示自己的诚意。曾经也有人问过我们,在结婚彩礼方面,我国是如何规定的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做一个了解。

一、结婚的彩礼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结婚的彩礼作出强制性规定,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给出的彩礼,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等都是可以的。

二、不能认定为彩礼的行为有哪些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三、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

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

四、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其实,彩礼只是中国的一种习俗,要量力而行,我们切不可在彩礼方面进行狮子大开口,最终影响彼此的感情。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彩礼的相关知识,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如何证明父子关系? 出生证明并非直接证据,尤其是在司法领域,这个根本不能成为证据,这个一般只是产妇入院时随便填的,医院也不会去验证。如果是新生儿上户口的话,刚生下来的婴儿户籍部门也不会求证,但是假如孩子年纪超过两岁,甚至有些地方是一岁的话,这个就没用了,必须通过血缘鉴...


·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
      作为非婚生子女在过去相关的权利是很难受到保障的,甚至还有认为非婚生子女见不得光,因此自身很多权益也就不去争取了,最明显的就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不履行抚养义务,像这样的情况,日后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是否也要赡养老人 我国法律...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一、家庭财产分配官司的适用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


·离婚后男方不给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给财产应该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


·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怎么算?
      1. 共同财产 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


·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必须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金额等事项确定好。实际生活中,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双方很容易闹出矛盾。如果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话,只能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了。那么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就婚姻状态来看,并不是所有都是有效的,现实中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就这两种婚姻状态来看,构成的具体情形是不同的。那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都有哪些呢?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又有什么不同之处?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法律中规定的...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需要财产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


·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没有。父母对孩子有法定义务的抚养权,祖父母没有,但是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抚养责任,因此如果祖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话对孩子要负起抚养责任,祖父母因年事已高和经济原因无法抚养的,应由顺序监护人承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