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常见的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常见的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建筑工程质量影响着建筑团队的建筑人员,代表着建筑公司的形象。因此在建筑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表现出的质量问题都至关重要,那么常见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一)工程质量缺陷

依据住建部111号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00人以上重伤,或者l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l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牢记3—9人、10—49人)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l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万元以上l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成因

(一)倾倒事故

(1)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受到较大的外力而造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倾斜或倒塌。

(2)在砌筑过程中墙体失稳、倾倒。

(3)施工荷载超重,造成楼盖或墙体局部倒塌的情形。

(二)边坡支护事故

(1)设计方案不合理、基坑降水措施不到位、土方开挖程序不合理等。

(2)由于边坡顶部承载力过重,边坡锚杆深度不够或预应力张力不到位,孔内水泥灌浆不饱满、边坡监测不到位等造成的边坡塌陷。

三、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

三、建筑工程最常发生事故的类型

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分类不能忽视,要认真探究其原因,充分认识其危险性,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去解决,从根本上去消除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使建筑工程万年长青,使每一个投身建筑工程的建筑人员和关心建筑工程的市民放心,让每一个使用的人得到保障。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统一仲裁终局裁决案件的认定标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离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员工没有签署签劳动合同,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是可以的,需要在法定的劳动仲裁时间内提出。《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时间为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不能,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和单方依法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方依法解除包括以下类型: 第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临时工能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临时工能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是否违法
      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是否违法 ?现在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价飞涨,人们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如果一份工作的工资不足以满足需求,有些人可能就会选择利用业余时间兼职,赚多点钱,那么有些人就会有疑问,这样会不会违法? 1、首先,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并不违反法律。 我国...


·2023年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会获得赔偿
      2018年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会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


·竞业禁止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现在很多企业都涉及商业机密,这对于企业经营来说十分重要,企业录用新员工后,如果涉及到保密岗位,会要求其签署一份竞业禁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除了包括基本条款,还有特别的一些条文。那么,竞业禁止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竞业禁止劳动合同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


·一、扬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


·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内部出现越来越多的劳务关系。除了我们平时所知的劳动关系之外,双方还可以建立承包关系。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是不同的两种劳务方式。许多人并不了解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承包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在哪里? 1、...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