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解决任何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处理很多问题,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要依法来解决,通常都是依据婚姻法来解决,那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般情况下我们知道在很多时候离婚是非常繁琐的,特别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都是很难处理I的事情,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对于抚养费的支付需要根据标准来进行,保障双反的利益不受损失。



·职工工伤理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理赔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股可以收购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职工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可以与这些季节性用工签订期限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标准以及知识之后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标准以及知识之后,可能就会有一些疑问,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欠钱不还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因为欠钱不还的,其实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那么具体的,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详细了解一下。可以起诉要求还钱,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雇主(甲方): 地址: 雇员(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职责,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 一、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平时本人的工资的60%来进行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不同的有质量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装修工程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工程,在房屋建筑验收合合格之后,开发商即可将毛坯房进行出售,在买主购买房屋之后,一般会聘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子啊装修完毕之后,装修单位需要按...


·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入职后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确定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去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也应该把备案解除,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一、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


·请问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
      当今社会,无论劳动者从事何种职业都有可能会在工作活动时受到来自外界的伤害,小到擦伤,重则死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保障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我们需要明确不同等级的工伤如何判断以及相应的赔偿费用具体为多少,那么其中十级工伤鉴定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就是我们非常关心的了。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前三天进行加班支付三倍的平时工资的发放来进行,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2018年国庆的放假时间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4日至7日为周末调班4天。在法定节假日的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进行赔偿的1、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误工时间可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