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造成的当事人死亡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来进行认定?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3、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区别关键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职行为还是技术失误。本法将医疗事故罪限定为责任事故,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事故,不构成犯罪。
(二)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罪的相似之处在于:
(1)两罪在主观方面均属过失犯罪。
(2)二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生产或指挥生产的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二者业务性质不同。
(2)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工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危及的是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罪发生于生产作业中,而本罪发生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三)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二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
(2)客体不同。前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的内容不同。前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本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4)客观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四)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4)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以上就是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的解答,如果你对相关问题还有疑惑的,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当事医院出具医疗事故认书,同时也会有相关的情况需要具体的了解。
·个人所得税医学继续教育退税如何申报?
个人所得税医学继续教育退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医学继续教育退税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完成申报操作。1、在应用平台找到“个人所得税APP”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即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然后按照以下步奏完成。①进入“常用业务”栏中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中扣除年度,填报信息...
·医疗责任险一年多少
医疗责任险一年多少钱?
在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当下,医生与患者,医生与患者家属又如何处理医疗责任的关系?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医疗责任险被推出,用来减轻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过程中因过失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法律责任。因此这种关乎自身的责任险您很有必要了解它的含义,作用,以及医疗责任险一年多...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在日常生活中,当您生病的时候通常会去医院就诊,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可能由于设施或者医生本人过错等原因,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重大的身体健康伤害。在无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承担人时就可能引起医疗纠纷,这个时候就需要作出司法鉴定来确定原因。那么,医疗纠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1、医疗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根据两办《意见》精神, 扩大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仲裁、调解、行政救济等需要根据鉴定意见来决定主张权益的情形也纳入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范围。增加了遇有紧急特 殊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先行予以援助的内容,为...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发布及核发中央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华医学会依法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技术鉴定时,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医疗事...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一、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报销条件有哪些
1、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由县农医办发给淳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续保者原“淳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继续有效;
2、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病可按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医疗损害儿童的误工费赔偿吗?
医疗损害儿童的误工费赔偿吗伤者为小孩,不存在误工费一说。一是,医疗费,凭市县级以上医院的单据给予报销;二是,护理费,对方向你提出看护小孩的家长所应该支付的费用。三是,交通费,以公交车票给予报销;打的的费用控制在伤者初期治疗期间,在四次以内,凭出租汽车票据给予报销。第119条 侵害...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要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
国家在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医疗纠纷问题,为了能够缓和社会上医患之间紧张的关系,营造一个问题的社会医疗环境。出台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希望人民在发生这方面的问题时,能够通过国家制定的解决办法进行问题的解决。那么,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发生...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医院是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但是也有许多人不了解三亚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容易发生许多导致双方都不受利的情况,没有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如何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呢,下面我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三亚医疗纠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