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缓刑罪犯减刑需要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罪犯既然已经被判缓刑,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了,那此时就不会再存在减刑的问题。不过我们要提醒各位,其实即使被判缓刑也是有可能被减刑的,不过需要满足规定条件,那一般缓刑罪犯减刑需要什么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缓刑罪犯减刑需要什么条件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缓刑减刑的基本条件限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限制,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犯什么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不影响减刑。由于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在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所以缓刑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只是依附于原判刑罚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其主要特点是被判处的刑罚在一定期限内暂不执行,同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也可以说是对所判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因此,单纯从刑法理论出发,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那么,是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减刑呢?刑法第七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可以性”减刑的条件和“应当性”减刑的条件,其中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规定可以减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规定应当减刑。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也就是说符合“可以性”减刑条件的缓刑犯罪分子一般不能减刑。至于“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列举了六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如勇救落水儿童、重大见义勇为等,均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从而可以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减刑。
二、自首不是减刑的条件吗
自首不是减刑的条件。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例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应当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可见,减刑与犯罪后的自首无关。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是指法院判决时可以减轻判处的刑罚的意思,不是指判处刑罚后的刑罚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减轻刑期的意思。李玫瑾的错误是把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的规定与第七十八条关于减刑的规定混淆起来了,是把“减轻处罚”的“判决”与减刑的“裁定”混淆起来了。从刑法常识看,“减轻处罚”是不能简称为“减刑”的。而且,自首也不等于就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或条件。除了“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的犯罪分子外,对其他自首的犯罪分子,只是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不是“应当”。法律方面要求的是比较严格的,也确实在原则上被判缓刑了之后,就不会在对罪犯进行减刑了。当然,司法实务中自首也不构成减刑的条件,不过要是在审判的时候认定罪犯具有自首情节的话,可以酌情进行处罚。


·实用法律基础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用法律基础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1.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造...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在进行减刑的时候,我们是有严格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对此,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减刑的规定有哪些呢?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法修正案九减刑的相关内容 《刑法修...


·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判决的
      一、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进行判决 根据刑法第345条(《刑法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什么?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检...


·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集资罪怎么量刑?
      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集资罪怎么量刑? 一、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集资罪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怎么处理?强制猥亵罪到检察院将首先会由检察机关判断是否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和起诉的条件的情况之下,会移送给法院审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赌博坐庄判刑多久
      看具体情况定。需根据赌博事实而定,轻者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涉嫌赌博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政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做无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吗?
      做无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吗?做无罪辩护会影响量刑辩护,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