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轻伤怎样量刑处罚

故意伤害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四种情况。其中造成的损害承担不同,那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要是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实践中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怎样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如下: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轻伤怎样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只有报警,公安机关才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犯罪嫌疑人,如果想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至于故意伤害轻伤怎样量刑,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守罪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刑事诉讼法关于并案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公检法机关的司法资源十分有限,但是各地的公检法机关需要解决当地公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在某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公检法机关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都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实我国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做并案处理。可能很多普通公民都不了解,刑事诉讼法关于并案的条件是...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在警察局或者电视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大字,即是让我们如果犯罪之后要勇于自首,法院能够对你宽容处理,如果你主动认罪认罚,会让你签一个“具结书”,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呢?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


·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几点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冒充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话,此时就不会再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达到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往往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而这个招摇撞骗罪也是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一些不同。那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信用卡诈骗如何定罪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之后,其实不是必然就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此时最多也就是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但要是被认定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情况就不同了,这个时候的处罚自然也是更重的。其中这个信用卡诈骗如何定罪,就是很关键的问题了,下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了减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减刑。但具体的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该怎么处理
      在犯有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分别对每个罪名作出处罚,然后在进行并罚。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出现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法官判处罪犯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话,此时具体应该怎么来处理呢?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 对于数罪并罚,我国...


·遗失物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得到遗失物后,应该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公安局,有公安局代为交给失主,或者自行及时交给权利人,千万不可以私自占用,一旦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即为遗失物占有罪。那么遗失物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本站我们带您一探究竟。 一、侵占遗失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


·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存在吗?
      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存在吗? 一、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存在吗?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2023
      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