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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回抚养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双方离婚之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作出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在孩子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另一方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想要将孩子的抚养权要回。那起诉要回抚养权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要回抚养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准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提供哪些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需的。

4、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来讲,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如目前抚养孩子的一方患重病或未尽到抚养义务等,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回抚养权,法院一般会受理并同意。不过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以哪一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更为有利为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所以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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