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那法律中规定该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对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自然人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罪如何量刑
1、非法经营食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2、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4、非法经营出版物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规定仍然保留了“口袋罪”的某些特征,司法机关可以据此将一些不属于上文介绍的非法经营行为按照犯罪予以处罚。如果被司法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过失犯罪不构成什么罪?
过失犯罪不构成什么罪?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 “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
·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公职人员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时候,往往都比较担心会因为受到刑事处罚而导致自己被开除公职。而最后法官的判刑下来之后,居然同时适用了缓刑,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不需要到监狱执行刑罚,按此时公职人员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能否调解?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能否调解?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能调解,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解了的情况下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案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仅因为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间达成了和解,当地的司法部门就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的话,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就涉嫌违法。但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的话...
·猬亵儿童罪需什么证据?
当今社会,不少的心理变态者,都有猥亵儿童的冲动,甚至为了自己的欲望伤害了无辜幼儿的身体和心灵。受伤的儿童太多了,伤害儿童者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假如真的出现这种情况的话,猬亵儿童罪需什么证据呢?该怎么定罪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进行讲解的: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
·传销组织中层都会判刑吗
会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
毒品的买卖交易以及私自携带等行为都是会受到惩罚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我们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新刑法毒品规定
新《刑法》第九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诽谤罪是对他人名誉权、人格权的侵犯,行为人的诽谤行为构成犯罪
诽谤罪是对他人名誉权、人格权的侵犯,行为人的诽谤行为构成犯罪需要符合情节严重这一法定要求。如果行为人的诽谤行为不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则该行为只能作为普通的行政违法案件处理。那么,司法实践中诽谤怎么才算情节严重?我们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
·之前被羁押可以折抵缓刑吗
之前被羁押可以折抵缓刑吗《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第55号函已收阅。关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在判决前的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缓刑日期的问题,我院1956年9月26日法研字第9664号关于...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怎么判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
·蓄意私闯民宅辱骂导致手术病人复发是什么罪
蓄意私闯民宅辱骂导致手术病人复发是什么罪是故意伤害罪。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犯罪后主动自首能减刑吗?
自首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过,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投案就会被认定为自首。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我国刑法鼓励犯罪嫌疑人自首,那如果是在犯罪后自首能减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
自首是犯罪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