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

对于很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在租房的自己人生地不熟,所以会选择房屋出租公司来为自己找一定的房源。但是对于房屋出租公司来说,自己在给别人介绍房源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这样才能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是针对,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介绍。
一、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对方交不起房租时发生租赁纠纷。同时,对于外地租客,房东可查看其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利益不受损失。
2、预留一定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损。
房屋业主在租房时一定要房客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同时还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间内损坏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或者干脆卷东西逃跑的情况发生。
3、屋内预留配置验查仔细免除后患。
通常情况下在出租房屋时,房屋业主会将屋内家电、家具等设施留给租客使用。因此对于年代相对较久远的老房子而言,业主在出租房屋前更应该将屋内预留给租客的物品、设施等检查清楚,适当维修,以免在日后承租房屋中发生危险。
4、租赁合同细节条款签仔细。
房屋业主在签署租赁合约时要约定清楚与租客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以及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以免房屋业主与租客在日后租赁期间因合同细节条款不明而带来矛盾,引发不必要的争执与纠纷。
二、出租房屋要交什么税?
房屋出租交纳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出租房屋每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每月租金收入超过5000元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出租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收入全额征收3%营业税,并按照营业税的7%征收城建税,按照营业税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出租非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收入全额征收5%营业税,并按照营业税的7%征收城建税,按照营业税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2、按照双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0。1%征收印花税。3、对于个人出租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每月租金收入的4%征收房产税;对于个人出租的非普通居民住房,按照每月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产税。4、对于个人出租的普通居民住房,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800-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10%;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1-20%)]×10%。5、对于个人出租的非普通居民住房,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800-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20%;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每月租金收入-当月负担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1-20%)]×20%。我们可以看出,出租公司作为房屋租赁的第三者,在中间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在给别人介绍房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预留一定的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遭受到损失等等,只有将风险把控好了,才能更好的维护好多方的利益。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不同于那些只注重劳动时长的工作,工程的合格与否不仅要看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还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强制性的法律的规定。具体的质量要求依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建筑工程质保金怎么退?
      建筑工程质保金怎么退?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会扣除一部分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通常扣除比例是合同金额的5%。当双方约定的工程质保期限满之后,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建设方要将质保金退还。那么工程质保金怎么退?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建筑工...


·公司员工被判拘役是否要开除?
      公司员工被判拘役是否要开除?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员工被判刑后,公司可以依法开除职工。公司开除员工,如果是由于员工的过错导致被开除,一般来说,公司无需作出补偿。如果是公司开除不合理,或者其他开除员工应该给予赔偿的,才能得到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
      劳动合同法同一单位离职后还可以入职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也不会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因为我国有关...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装饰工程质保期几年整个工程修建完成以后,其实是有各种各样的分项工程组合而成的。因此对于整体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的时候,验收的第一步肯定也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其中对于分项工程的质保期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装饰工程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1、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


·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员工和相关的企业在接触劳动合同时发生意见不合的情况,双方在协商时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员工或用人单位选择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但是有时法院给出的法律裁定不能使双方都满意,这时某一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存在不满,那么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呢?下...


·员工主动离职的企业是否给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的企业是否给补偿?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企业是否给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公司改制工商核准要哪些文件?
      公司改制工商核准要哪些文件? 对于一个公司的负责人而言,熟知公司方面的政策与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就比如说公司改制。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所有制的改变,要想实现公司改制,就必须经过工商局的同意才行。那么,公司改制工商核准要哪些文件呢?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


·单位未报家属工亡认定后享受那先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单位未报家属工亡认定后享受那先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