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家禁止家庭暴力的婚姻法规定有哪些?

国家禁止家庭暴力的婚姻法规定有哪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家庭成员对其他成员实施冻饿、殴打、凌辱、捆绑等暴力,致使其人身或者精神受到伤害。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情节严重者会构成违法。那么,国家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国家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有哪些?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的定义 ?


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对方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对方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虽然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并没有如此严格的界定,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也有规定: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给家庭人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三、遭受家庭暴力时要怎样做 ?


1、如果当事人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当事人施暴的话,那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当事人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

2、如果不幸的当事人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当事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3、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例如分居,向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以及所在单λ反映情况,一方面保留对方施暴的证据,另一方面可请求这些单位对施暴者给予批评教育和惩罚,予以劝阻和调解,以保护自己。

4、在准备好相关证据后,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我国明文禁止家庭暴力,规定了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发生一些问题,可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会引起其他的问题,或者是说一方已经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了,这个时候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又该何去何从?比如,女方结婚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分割股票该怎么操作
      离婚分割股票该怎么操作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股票,首先要确定夫妻共同股票的范围: (1)有约从约。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婚姻中一方出轨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姻中一方出轨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


·离婚之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有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还纠缠不断,都是因为在离婚时没有把事情说明白。现在社会的离婚率逐渐增高,关于在离婚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今天的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


·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如今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离婚肯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那具体来说,夫妻因家暴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哪些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与相对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②夫妻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的,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③夫...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若男女在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就会构成非法同居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日后要是男女分手的话也是需要进行解除的。那究竟男女要怎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才好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


·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少
      离婚纠纷一般都是由于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所导致的,其中抚养权纠纷是比较常见的,而且抚养权纠纷涉及到的就是对方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如果后续出现抚养费不足问题的话,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对于我们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时间是多长呢? 抚养费的追讨属于民事案件,它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两方...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


·股东出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股东出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