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海黄浦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财产是每一个都非常在乎一个事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会发生一些争吵,争吵的焦点就在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事实上,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有规定,那么,上海黄浦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上海黄浦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避免妇女和子女在离婚后因分财产造成生活水准下降或生活困难,这主要是由目前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现状、地位等因素所决定的。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对生产资料或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工具、图书资料等,应当分给需要的一方,对特定物包括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不宜分割的,可根据财产的来源,分给获得者一方;对当年无收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应当分给继续经营的一方;对未分割上述财产的地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生活需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分割。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的多分。这里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离婚案件中处理财产分割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财产置于其他合伙人共有财产之中的,应从中分出夫妻共有份额予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财产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首先下班需要告诉您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婚姻法中确实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其次,至于上海黄浦的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当然也需要遵守基本的分割原则。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开庭时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特别在看到...


·无监护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对于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要是此时这一方当事人无监护权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监护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


·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该怎么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也更丰富多彩。婚姻生活中,夫妻二人感情不和等原因导致的离婚也屡见不鲜。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就是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双方都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对于婚姻关系中的房屋,离婚财产纠纷法院该怎么判刑? 一...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
       离婚往往是夫妻关系破裂后的结果,为了避免离婚后某一方反悔,双方可以选择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这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证明,但不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解除的效力。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解答“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


·丈夫出轨还起诉离婚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夫妻感情不和,容易导致丈夫出轨,丈夫在外工作接触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也增加了丈夫的出轨机率。丈夫的出轨行为实则背叛了妻子,如果丈夫执意出轨,妻子的忍气吞声只会助长丈夫的气焰。如果丈夫要求离婚,此时的妻子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丈夫出轨还起诉离婚怎么办,法院怎么判...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当今社会虽然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很多人的家庭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好多人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离婚,当然也不排除那些确实感情上存在问题的,不过就现实而言中国的离婚率确实有了名校的提高。那么对于残疾人而言,因为自身身体受限制的原因,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成了一个问题,至于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


·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离婚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内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了,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而此时由于一方具有过错,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就会要求同时做出赔偿,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求赔偿吗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财产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监护人与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人与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而在我代理的这个案件中,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