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要是收受他人的贿赂,而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的话,这样的行为至少说是违法的,而一般收受贿赂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构成受贿罪。此时也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一般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1、行为人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受贿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受贿罪;而对于受贿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情节较轻,一般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4、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5、在一定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收受他人贿赂在5000元以上的,那此时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受贿罪,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以受贿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至于具体该如何来处罚,还要看实际受贿的数额、情节是怎样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犯罪构成必要要件包括哪些?
      一、犯罪构成必要要件包括哪些?犯罪构成必要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构成的特征: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二、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就我国目前来说,可...


·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处理
      集资是为了筹集资金,但是也有人以集资的名义进行诈骗,导致很多人的利益和财产受损。为了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法律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集资诈骗犯罪进行了规定,对于具体的犯罪的标准以及量刑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说明。但是您对于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可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仔细给您说说。 ...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有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有什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


·盗窃三次能判缓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盗窃三次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是可以宣告缓刑的:(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抢劫罪立案标准应该怎么规定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要满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要见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


·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如果实施了行贿行为,此时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话,那就会被认定为单位行贿罪,但如果对象是国有单位、国家机关的话,此时构成的应该是对单位行贿罪。这是两种不同的罪,其中对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单位行贿...


·公民的行政拘留如何消除?
       一、公民的行政拘留如何消除? 公民的行政拘留不能消除。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


·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一、强奸犯罪中止未遂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如何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传销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使得人们难以分辨。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传销的陷阱,并且被传销洗脑,致使亲朋好友深受其中。当受害人醒悟的时候,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如何判?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是...


·刑事抗诉书的理由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书的理由是什么刑事抗诉书中的抗诉理由是证据不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两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而且认错态度良好,情节比较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算
      虽然剥夺政治权利属于我国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但在现实中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还是比较多的。具体可以分为附加适用与独立适用,而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适用,此时都要计算清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那到底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怎么算 根据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