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案底是一个人的犯法或犯罪的记录,有没有案底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工作是不要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者,其实很多人想问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
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是还有条出路就是无罪释放,这样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所以,只是刑事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只是刑事拘留了是没有案底的,不过行政拘留是有案底的,而且刑事拘留必须要有合法的程序才可以,当然也要区分好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所以,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生产假药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另外,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会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会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会有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没有的,因为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物质损失赔偿,暂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


·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罪犯判处死刑。当然死刑里面存在一种特殊的制定,那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时罪犯最终可能还死不到。如果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也需要上报经过复核之后,最终才会对罪犯执行死刑。那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抽血之后放人扣车醉驾处罚标准怎么样?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


·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一、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


·行政拘留探望符合法律规定吗?
      如果当事人触犯了我国相关的行政法规并且情节严重就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既然是拘留,当事人势必在一段时间内暂时的失去自由,在拘留所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那么,当事人行政拘留探望符合法律规定吗?结合相关法律解答如下: 行政拘留家属可以看望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


·犯罪分子运毒犯罪未遂判几年?
      犯罪分子运毒犯罪未遂判几年?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应当根据运毒的实际情况而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