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道任何东西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土地也是一样不例外,在我国,公民拥有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就等于拥有了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那么,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看完下文,相信您就会有所了解。一、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1、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同的立项,土地的使用期限不一样,住宅用地的期限最长70年,办公50年,商业40年,工业40年。2、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两种情况:(1)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2)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历史用地,都是发的这种证。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限期到了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普通住宅到期以后是自动续期的,国家不会强制征收的,只需补交一笔土地出让金。 如果土地使用期限只有50年的话,那么买的房子很有可能是商住两用的综合用地,政府明确规定是属于非住宅,那么到期以后视国家需要是否收回土地,如果收回,那么房子属于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是无偿收归国有的。 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的不同用途来判断的。根据目前我国现有的物业法规定来看,一般居住用地的有效期是十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有效期是五十年。总之,用地者应该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法,在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因为土地使用类型的不同,有效期也有所不同。目前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限最高是七十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温升、体育最高用地年限为五十年。希望土地使用者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湖北省宜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城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宜城市主城区,包括窑湾社区、轻工服务公司、汉江路社区、东街社区、望江路社区、紫盖山社区、交通路社区、文昌路社区、燕京社区、腊树村、鲤鱼湖社区、九龙社区、龙门路社区、七里花园社区、五条路社区和龙头村。 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都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上面建筑房屋、进行个人或者集体的经济活动等等,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很多地方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国家相关的法律是怎...


·国家允许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吗?
      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是不允许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的内容要求,国家严禁房地产开发资质转让,但是可以授予分公司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资质证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卖给非本集团成员的、林地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买卖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证是经过从下到上多级部门审批通过后的使用证明。有了土地证才能办...


·一、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吗?
      一、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吗? 农村承包土地可以转让,在转让时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1、《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正式结束。而且在我国办理离婚是需要到专门的国家设立的部门进行办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一、在我国离...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一、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进行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多数时候涉及到的被拆迁人是农民,但也会有对企业进行征地拆迁的情况。而此时对企业作出的补偿显然就与对农民的补偿不同了。那到底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企业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经过申请,提交必须材料,通过审核以后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出台了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五证办理流程 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 程序: (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