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寻衅滋事罪,国家制订了相关的罪行处罚规定,上海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破坏社会秩序行为肯定会受到惩处的,视情节不同有不同规定,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罪行的细化规定,下面将由的我们为您带来关于寻衅滋事罪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以上轻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九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随意殴打他人达到三次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九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达到三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九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达到三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4、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数额每再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数额每再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每再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数额每再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数额每再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
3、其他可以增加基准刑的情形。
综上所述,法律对不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不同规定来确定量刑起点,如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在五到七年有期徒刑幅度中来确定量刑起点,而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则是在一年到三年的基础上,一般情形较重受到的处罚也会更重。以上是对上海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
·2023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一、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4年6月5日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标准适用于2013年11...
·贩毒累犯能减刑吗
贩毒不会限制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
·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则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辅助其行为的自然人也不能构成犯罪。如果单位构成犯罪,则按照单位行贿罪定罪,起辅助作用的自然人按...
·刑事抗诉提出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刑事抗诉提出的时间期限是多久?一般来说,刑事抗诉申请的时间期限为十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
·犯罪嫌疑人强制入室是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强制入室是什么罪?犯罪嫌疑人强制入室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非法...
·非法集资的罪名如何确定?
生活中有许多非法集资的行为,这些犯罪行为总是打着为他人盈利的旗号聚众敛财。人们往往分不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加之,实践中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罪名认定不是很清楚,就会很容易让自己落入陷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罪名的认定。
我国没有“非法集资罪”。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
·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的规定,走私贵重金属罪的量刑规定如下:1、根据本条第2款、第4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根据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
·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辩护词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刑诉法解释回避的相关条文有哪些?
刑事回避是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出于“自然正义”的原则,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和机构,或者可能影响该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和机构,不得参与其中。那么刑诉法解释回避的相关条文有哪些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介绍。
刑事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
·达到什么标准隐匿邮件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隐匿邮件罪才能立案?1、隐匿邮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2、隐匿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3、隐匿邮件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4、隐匿邮件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
·打架派出所拘留多长时间
打架派出所拘留多长时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37天。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