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行为是十分恶劣的,相信您也听说过集资,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集资进行诈骗,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但是实际上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存在,诈骗罪包含的内容比较多,而集资诈骗是以集资手段进行的诈骗,对于两者的具体的区别,我们将做详细的介绍。

一、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侵害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一方面是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的资金,而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人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另一方面,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资金,而诈骗罪侵害的对象不限于资金,还可以是资金以外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2、诈骗的方式不同。集资诈骗罪由非法集资行为和诈骗行为符合而成,即只能是以非法集资的方式进行诈骗;而诈骗罪只能是以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和合同诈骗以外的其他方式实施。3、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不同。根据《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而诈骗罪中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4、法定最高刑不同。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二、区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界限的必要性
根据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法条我们可以看出,二者在构成要件方面存在相似之处,都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使用了诈骗的方法,骗取的数额要达到较大的标准。并且,集资诈骗是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集资诈骗是诈骗的一种,二者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因此在实践中,面对错综复杂的案子,办案人员往往容易混淆二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尹生华诈骗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为集资诈骗罪,但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其行为并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特征,依法将其改判为诈骗罪。这种错误的造成就是因为办案人员混淆了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分界限所导致的。您可以全面的把握,集资诈骗是集资为幌进行的诈骗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亚于其他的诈骗犯罪,当然,诈骗犯罪的种类很多,其手段也是非常的多的。诈骗罪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大的,只要触犯法律就会收到法律惩罚。


·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判刑?
      一、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判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


·刑事诉讼法附加民事的规定是什么?
      通常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都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主要是以协商为主法律为辅,而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刑事案件的情况,刑事案件一般都是犯罪行为,对于受害者造成的损失是十分巨大的,要依据刑法来进行解决,那刑事诉讼法附加民事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事诉...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 《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


·新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新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一、新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三)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三人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在三人盗窃罪的情况下,其实也就会认定属于共同盗窃,此时需要先区分一下不同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其的作用,这样才能根据法律中的量刑原则作出处罚。那究竟三人盗窃罪应该怎么定罪量刑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人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提到辩护人,我们通常会想到律师,因为在我们的认知中,辩护人基本上和律师的概念是等价的,在司法解释中,辩护人是否只有律师呢?如果不是,可以成为辩护人的人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向您普及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 一、 ?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的范围有律师、犯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 需要看具体情节。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刑法》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