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政策如何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政策如何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将土地看得非常重要。农民的每一亩地都凝聚了许多心血,然而有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国家不得不收回农民的土地。这时候,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政策如何?最大化保障农民权益成了迫在眉睫的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政策,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第三章:补偿
一、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六、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七、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八、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九、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十二、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十三、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注:以上内容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不适合集体土地上的补偿规定。)
以上就是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政策,这些规定尽可能的保障了农民的权益。虽然如此,仍有些农民被收回土地后得不到相应的保障。这时候,就需要社会舆论或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让农民能得到自己应有的补偿,不至于遭受巨大损失。
·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可以静下心来协商并能得出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会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但是如果双发不能协商成功,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争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程序和起诉地都有规定,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一、夫妻在当地怎样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作为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是很少的,其在开发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这也是房地产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另外,发行股份、发行企业债券等都是融券手段。对于企业而言,利息是必须要考虑的。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利息是多少?下面我们听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说一...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现在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寸土寸金,对于土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广泛,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进行抵押贷款后资金仍然不够,会对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办理二次抵押贷款首先必须要取得第一次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行,律图小编为您总结了具体流程。
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株洲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
·异地执行行政拘留可以在本地查到吗?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对行政拘留不会陌生。比如说比较喜欢喝酒的人,喝完酒就容易吵架斗殴等情况,甚至是情侣吵架有的可能严重一点都会闹到派出所,根据情节可能会被判处行政拘留等的处罚。异地执行行政拘留可以在本地是不是可以查到,这会不会影响自己的信用等级等等,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一、行政...
·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兰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0桂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
·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搜集婚姻破裂的证据,如果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应到常住地进行立案。那么,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具体谈谈正在外地起诉离婚的程序以及离婚手续费的相关问题,让我们一起看一看:
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
。那么其就必须缴纳诉讼...
·商铺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一般而言,大多数人都是住商品房,您也都了解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70年,然而对于位于商品房下的商铺的土地使用期是多久?商铺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此类问题?大部分人对这此了解甚少,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为您做一下介绍。
一、 商铺土地使用期有多久?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安阳市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原则是以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