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说实践中购买回迁房的人也是比较多的,而往往也是受回迁房价格的吸引。但不得不说在购买回迁房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风险也是较大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小心注意了。那到底买回迁房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

二、买回迁房注意什么问题

(一) 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

(二)房屋交易税由买方负担的约定是否有效

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对于房屋交易双方约定屋交易税由买方负担,这一约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相对人或第三人实际缴纳税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害国家利益,对其约定应认定为有效。

(三)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1、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2、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4、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5、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虽然法律中规定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差不多的,但毕竟此时房产的性质不同,因此所带来的风险也不太一样。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购买不同类型的房产时,有针对性的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可以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标准价以及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公有住房;2、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3、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4、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指导...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然而有违约行为了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一般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呢?而实践中又该怎样里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圈子里也是有分歧的。分歧主要在于,到底这事儿算不算不动产纠纷,又到底交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区)级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买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屋产权证所...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都会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注销的,那么,注销他项权证房产...


·以房养房的风险
      “以房养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房产投资模式,需要更加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如果拟出售的那套房产按揭贷款没还清或房款付清了但没有取得房产证,转让时将会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此次2年的时间界定以产权证为准,将会使许多因为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投资者造成收益损失。 其二,如果考...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财产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在与军人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房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而此时最常见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究竟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 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