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

现在房产市场中,中介是越来越多,因为通过中介买房和租房的人越开越多。但是找中介租房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找中介租房需要和中介签合同吗

找中介租房是不需要和中介签合同的。

二、找中介租房注意事项

1、证件确认:房产证以及身份证需要核对,看中介的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市房管局审核颁发的资质证书等,查看房产证,签正式合同。有房产证的房屋,才有资格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2、提前中断合同: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变动引起租房地点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约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业主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规定违约金的,尽量与中介协商,少支付。

3、水电煤气等费用:水电煤的交接。有的房东可能冗余的帐单没结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问清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使用是否额外收费,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问清楚水、电、煤气,家具、家电,物业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有些没有必要用的东西就不要要,因为房主一般都会要你的押金)、宽带费等等,一般除了物业和卫生费之外都是租房者付。

4、维修费:合同中要讲清楚设备的维修由谁负责,维修费谁出。比如,水龙头坏了,灯泡坏了,空调坏了,有些东西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会发生老化而损毁,维修费算谁的。

5、房内物品检查:确认写清房东提供的物件,看是否缺少必备生活用品:冰箱、洗衣机、空调等。检查所有东西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暖气,燃气,插座,马桶,洗澡,水龙头,炉灶、抽油烟机、下水、门窗、床、电灯等,避免纠纷。房东昂贵的东西,如果你不需要(电视)也不要勉强留着。

三、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产中介市场的火爆,意味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火爆,但是我国关于房产中介市场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使得发生纠纷处理起来并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我们建议去平台找专业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的法律帮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工作生活,老家留下的房子可以卖给本村村民,也可以赠与给直系亲属。不管是那种方式,都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支付一笔费用。赠与过户的费用相对比较低,那么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为广大农民兄弟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当前我国婚姻问题越来越普遍,离婚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许多婚姻关系恶化、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甚至是刚刚结婚的小夫妻,对婚姻财产的归属和离婚财产的分割等问题都十分关注,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


·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在房产过户交易中,如果一套房子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选择赠与比较好。可是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对于这赠与的房屋又该怎么办理过户呢,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详细的为您解答。 一、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
      买房子首付一般要给多少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


·欠钱不还把房产转移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房产转移了怎么办?欠钱故意不还,转移财产他人名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是到期欠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


·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
      夫妻离婚,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很多情况下房产归于一方后需要过户,那么,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 房产分割后归...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怎么办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怎么办如果房贷没办下来,用户需要做以下几件事情:1.积极了解具体问题。如果购房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用户需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无法审批的原因,如果是用户本人的征信或流水问题,如果流水不够可以和银行商议能不能补齐流水。也可以通过增加首付比例减少贷款金额的方式再次向银...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户在取...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房屋中介公司选择的优劣,直接影响你后面房屋贷款、过户等一系列程序的快慢。要选资深,有实力,最好知根知底的中介公司,这些你可以问下朋友亲戚打听下,别听信广告说的哪家哪家中介公司多有实力,坑人的永远是大公司,其次中介费也是可以商量的,你可以适当...


·婚后按揭离婚房产归谁所有?
      在现代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大环境下,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婚姻关系中,以前那种从一而终的观念现在部委人们所认可了,由此使得离婚率上升,由此在离婚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在法律环境下,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中就有一个问题很突出:婚后按揭离婚房产归谁? 一、婚后按揭离婚房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