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离婚对于双方家庭都有着很大的打击,而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只增不减,就会有很多人在离婚时发生很多的纠纷难以解决,因此婚姻法对于离婚是主要的矛盾也就是财产分割等上给出详细的规定,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那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二、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三、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
1、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
在普通诉讼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应当进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2、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可以进行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如涉及个人隐私,则应不公开审理。
3、当事人本人出庭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93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4、代理权限受限制
在婚姻诉讼中, 限制代理人的代理的权限。诉讼代理人只能接受一般诉讼代理,不能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即代理人不能就是否离婚或不离婚等身份权进行代理处分,婚姻当事人也不能对此进行授权。否则,其授权或代理无效。但对婚姻诉讼中涉及的财产问题,仍可以进行特别授权。
5、诉讼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结
在婚姻诉讼中,因为属于身份关系方面的诉讼,因此,一般没有继承人承受诉讼,或者诉讼标的已不存在,或者没有必要在进行诉讼,配偶之一方死亡,则诉讼程序终结。因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
(三)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但应当注意的是,在第三人提起撤销婚姻之诉时,配偶一方死亡的,仍可以生存一方为被告继续进行诉讼。
6、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适用再审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7、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
(一)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四)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前提条件是法院没有判决之前。有时候夫妻双方离婚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在失去理智时候做出的决定,因此夫妻双方要理智对待离婚,不可儿戏,白头偕老才是真正的爱情。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
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就是诉讼离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
·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
·老婆要离婚否则财产公证归她是什么意思?
老婆要离婚否则财产公证归她是什么意思?婚后财产公证的话,离婚财产分割时会比较容易处理:1、做婚后财产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2、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的方法:这部分不公证也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但需保留好那些财产取得时的发票或合同...
·起诉父亲不拿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协商完成分配之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定期给于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但是后续可能会出现对方不给于抚养费的情况,对不给抚养费问题的处理其实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法律方面有哪些相关的依据可以使用,...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借着国家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行情,许多居民都实现了自己的房屋升级愿望,从小房换到大房、从旧房变成新房,居住在新的房子里、新的小区、新的环境,也给人带来新的美好心情,但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要不了多久优美舒适的环境就会变得脏乱差,还可能出...
·双方同意离婚可在就近的法院办理手续吗
双方同意离婚可在就近的法院办理手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拒付抚养费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能力给付却拒绝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刑法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一)人民法院可...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写吗?我们带来了一篇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供您参考。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财满街财经...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
成立重婚罪怎么量刑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