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聚众闹事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一般都不会给予很大的惩罚,但是如果是聚众到国家单位闹事并且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话,事情就上升到一定的法律层度的。这种我们国家有专门的罪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那么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呢?





一、什么叫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量刑标准 ?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


罪与非罪 ?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应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也只限于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责任。对一般参加者,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违纪、违法处理。

2、本罪与群众闹事的界限。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的,主要靠改进工作和说服教育,不能动辄以犯罪论处。但对于借群众闹事之机,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第290条规定的,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责任。

此罪与彼罪 ?


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 ?


(1)、侵犯对象不同。本罪以国家机关为侵犯对象;后者以个别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侵害对象。

(2)、犯罪方法不同。本罪可以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非暴力非威胁的方法如起哄闹事;后者一般只限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3)、犯罪形式不同。本罪要求聚众形式;后者不要求具备聚众形式。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条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就是破坏这种良好环境与条件,使得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常常会给国家机关的具体管理事项造成不利影响,基至使之无法正常进行,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般并不是直接针对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事务。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一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人均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上文所述就是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认定,很多的人总是认为政府、国家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总是打着这个旗号向我们的国家单位进行不合理的索要财物,忽视了国家机关是很严肃的,政治性质的单位。如果聚众闹事并且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影响的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充斥着,致使离婚率越来越高,因此,离婚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但是在离婚的过程中,也存在一方不愿离婚的现象,以至于对方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


·在我国没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没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国的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离婚自由,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没有限制,但法院要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判决,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这个问题是必须要作出处理的,否则的话夫妻也不能离婚。那么实践中抚养权的归属怎么确定呢?夫妻又该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归属怎样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婚姻法一方死亡对对方父母怎么抚养?
      婚姻法一方死亡对对方父母怎么抚养? 照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中...


·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们知道离婚问题在我国非常常见,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未来有上升的趋势,这就导致了离婚问题会越来越多,因此在解决离婚问题上我国的婚姻法有详细的规定,保障在离婚时候不出现很麻烦的纠纷,那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1、...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人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的对他人实施家暴行为。而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来讲,此时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身利益。要是选择离婚的话,就要知道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婚姻关系终止原因是什么
      婚姻关系终止原因是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


·事实婚姻内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事实婚姻内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事实婚姻内的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也就是说在这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关系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相关婚姻法已经对事实婚姻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能算同居关系,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维持两人基本生活的费用只能算各自所有,不能用处理婚...


·哪些离婚后财产纠纷只能提起再审?
      通常两种情形只能再审: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这两种情形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tjlytel}}> 1、A离婚诉讼中,双方当...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前者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


·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婚姻法》中规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会对财产的分割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受害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来说,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家庭暴力...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