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不知何时,离婚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能够引起多方的矛盾。在处理离婚事情上,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激化矛盾的一个关键所在。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很多。并且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各自都有自己的发展和经济收入。很多人在离婚后,会有这样的疑问: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我们这就为您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
(1)当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的,根据财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2)当夫妻之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按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对财产形成所做的贡献大小等原因,也可以有所差别。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三、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您要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平分的只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那一部分。至于哪一部分是共有财产,我们也为您进行了介绍,您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在财产分割上,有些情况下,比如像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可能就不是双方共有财产,自然不会进行平分。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在我们生活中占有极大一部分比重,是与我们自身密切相关且不可分离的。我们应在相处的过程中为婚姻生活的和谐和幸福注入关心和努力,但若不甚打破其中关系,便只好诉诸于法律,由此产生一系列纠纷事件。下面则为您详细介绍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1、婚内养小三生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重婚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
·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香港居民的人权意识和自由意识非常明显,同时,法律意识也极为浓厚,和大陆居民的日常生活一样,香港居民依然会存在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问题,依然会存在共同财产分割的纠纷,那么,在香港更严谨的法理环境之下,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呢?
一、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财产的净值
确定双方名下的财产以及婚...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内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有效?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受理了,那么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公证处没有受理,那么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则无效。因为: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2、这种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调整,因为...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法院判决离婚过后,跟未成年子女生活一起的父母在另一方给付了足够的抚养费过后,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情况,又另行要求对方支付其他费用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抚养费之外增加的适当费用可以再加。按照规定...
·一、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1、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即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
·被家属绑去投案是不是自首
被家属绑去投案是不是自首
一、被家属绑去投案是不是自首?
1、被家属绑去投案不算自首,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2、自首...
·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孩子是当今中国社会乃至全世界都关注在意的话题,提到孩子就会想到婚姻,婚姻对人们来说更是一个焦点的话题,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所以我们将常会看到不少的家庭最终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协议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很多的大人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具体怎么判,就请您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
离婚...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1、协议离婚的子女抚...
·遭遇被人骗婚了怎么处理才正确
遭遇被人骗婚了怎么处理才正确?被人骗婚了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属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