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只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其实都是需要作出分割处理才行的,否则无论是哪种离婚都是不会准许。那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此时离婚夫妻应该怎么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有约定或协议的,遵从该约定或协议。如果没有,协议离婚时需要与对方商量,但一般情形是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此外,还要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二、财产如何通过离婚协议分割
协议离婚的,对财产分割进行约定的,要考虑以下情形: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基本是由离婚夫妻自由协商之后作出分割的,因此有些时候甚至还会出现约定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官在对共同财产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也要在法律规定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选择离婚后都需要决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然后另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一般情况都会因为抚养费的数额产生矛盾,不清楚该如何确定给多少抚养费才合适,那么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
      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夺回抚养权吗?如果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关于变更抚养权问题,您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以下情形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申请国家赔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伤的处理中常常会出现赔偿金要不下来的情况,这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很大的阻碍同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赔偿,可申请国家赔偿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呢?按照先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强制赔偿的内容应当包括向法院损失进行劳动仲裁、 一、工伤申请国家赔偿强制...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


·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往往是在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采用的。作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的户口关系比较复杂,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么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提出诉讼离婚去哪...


·一、没离婚有结婚这是重婚罪?
      一、没离婚有结婚这是重婚罪?1、没离婚有结婚这是重婚罪,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代替遗嘱吗?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代替遗嘱吗?不可以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的财产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属。其重点就是将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划分避免产生纠纷。另外,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并不当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离婚后财产的起诉书怎么写
      关于离婚后财产的起诉书怎么写?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


·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吗?
      法院可以拍卖夫妻共有财产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维持婚姻生活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落实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地方。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