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进下,信用卡诈骗犯罪越来越普遍。那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
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作的假信用卡。具体情形有二种:一、依照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及磁条密码非法制作的信用卡;二、在真实信用卡的基础上进行仿造而制作的信用卡,也就是在合法制造而未经银行或信用卡机构发行给用户正式使用的空白卡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加打用户的帐号、姓名,在磁条上输入一定的密码信息,使其貌似已经发行给用户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财物,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购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否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在银行或者自动柜员机上支取现金,对此,有的持否定态度,有的则持肯定态度。由于伪造的信用卡不是银行签发的信用卡,因而不可能从银行或者自动柜员机上支取现金,所以,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态度。行为人所使用的伪造的信用卡,既可以是他人伪造的,也可以是自己伪造的。由于伪造的信用卡不是通过银行签发的,持卡人没有在银行设相应的帐户,没有存入一定数额的信用卡起用金,因此,只要使用了伪造的信用卡购物或者接受服务,其行为的性质就属于诈骗。
2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三种情形:其一,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一般信用卡都规定了有效使用期限,超过期限的信用卡为无效信用卡。其二,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间内停止使用,将信用卡退回发卡机构并办理退卡手续,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过,但已办理退卡手续,因而属作废的信用卡。其三,因挂失而使信用卡失效。发卡机构都规定了信用卡挂失制度,以防止信用卡被盗或者丢失后给持卡人造成经济损失。信用卡一经挂失即失去效用。使用上述任何一种失效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均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主体,是仅限于持卡人本人,还是既可以是持卡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对此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主体既可以是持卡人本人,也可以是除持卡人以外的其他人,比如,持卡人丢失信用卡,在挂失后被他人取得并使用该作废的信用卡行骗即是。另一种观点认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主体只能是原持卡人本人,并认为这是与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主要区别,后者的主体是非持卡人。笔者认为,非持卡人是否可以实施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非持卡人不知他人的信用卡是作废的信用卡而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因为没有使用作废信用卡的故意,无疑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如果非持卡人明知他人的信用卡是作废的信用卡而仍以他人的名义使用,则属于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在刑法上的规定并没有什么不同,既可以是本人持有的作废信用卡,也可以是他人持有的信用卡。
3、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
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如使用拾得的信用卡,使用代他人(包括个人和单位)保管的信用卡,使用骗取的信用卡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否应包括他人无效的信用卡,理论上的观点存在分歧:有的认为,他人的信用卡必须是有效的,如果行为人冒用他人的已经作废的信用卡,从行为的整体性质上讲,属于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不再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有的认为,所冒用的他人信用卡原则上是合法有效的信用卡,但不排除在个别情况下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作废的信用卡",如行为人捡拾到他人的信用卡而加以冒用的情形。笔者赞成上述第二种观点。其理由是:捡拾他人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后予以使用的行为并非一概构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因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构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必须是行为人明知自己使用的信用卡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作废的信用卡,而捡拾他人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予以使用的行为人有时不明此情,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以"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论处。而"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这一行为的成立,只要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信用卡而予以使用即可,因而,在行为人不知捡拾的他人的信用卡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而加以使用的情况下,以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处理是恰当的。不然就会放纵上述行为。
4

恶意透支,骗取他人财物。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帐户的客户在帐户上已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帐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际上是银行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信贷。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奖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银行同意,仍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然后在一定时间内补充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行为。实践中,恶意透支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短时间内信用卡持卡在不同的特约商户、网点频繁使用、取现,每次使用、取现的金额都在银行规定的限额内,积少成多,造成大量透支,然后携款潜逃,使银行无法追回透支。二、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就弄虚作假,私刻公章,伪造保函、证明,伪造身份证或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等,骗取银行工作人员信任后,办理了信用卡,然后进行大量透支。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不属于恶意透支的行为,其理由是主体不符,骗领的信用卡的持有人的身份是非法的。笔者认为,虽然行为人申请信用卡时所用的身份与其真实的身份不符,但这不影响该信用卡是合法、有效的信用卡,持卡人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购物、取现则是合法行为,在规定限额内透支则是善意透支,当其行为具备了恶意透支的特征时,则属恶意透支行为。超过规定限额,是指超过信用卡章程和领用信用卡协议明确规定的透支限额。透支期限,根据透支是否超过限额而有所不同。在限额以内透支的,透支期限为60日,超过期限,银行就会催收。在限额以外透支的,信用卡透支行为一实施就是非法的,银行会立即催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非一经催收仍不归还即可构成犯罪,而是自收到信用卡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方可构成犯罪。以上就是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信用卡诈骗有恶意透支等四种方式,并且根据其恶劣程度,我国对其的处罚也不尽相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阅读延伸内容。


·虐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怎么认定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一旦认定行为构成此罪的,那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这个虐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虐...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2023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一、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还会被判刑吗? 轻伤和解撤案后侵权者不会被判刑,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不用判刑,但一般的情况之下也是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轻伤也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事条款,一般对于和解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一种证明...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强奸罪236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强奸罪236条的规定是什么?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冒充警察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冒充警察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一、冒充警察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如何处罚? 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一、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最多减刑一年半,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但实际基本达不到。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
      由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特殊性,国家对这两类药品的用药和用量都有专门的管理办法进行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像吸毒者提供了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就可能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下面本文就为您介绍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以及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


·故意伤害罪判缓刑要符合什么情形
      故意伤害罪判缓刑要符合什么情形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因婚姻...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喝两瓶可乐算醉驾吗? 一、喝可乐不算酒驾。 补充:酒驾标准 1、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醉驾酒精107应该怎么处罚? 一、酒驾107怎么处理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酒驾标...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