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他人对我们形成一种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适当的运用自己的能力进行防卫反抗,但是在某些时候因为他人的持续干扰可能会导致我们失手误伤的情况,那么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

1、罪过形式

按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等罪过形式的先后,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幅度应是依法递减。

2、刑事责任

关于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定罪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有些学者主张,应在罪名前冠以防卫过当加以限制,如“防卫过当过失致死罪”、“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等,以示区别于一般的犯罪,这种做法也没有充足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使罪名的表达徒添蛇足,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二)量刑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4条和第232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应当免除处罚。

应当指出,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的防卫人主观上是出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动机,其主观恶性小,其客观上是在进行防卫的前提下造成的损害结果,所以只应对造成的重大损害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主客观因素决定了其社会危害性较通常犯罪的危害性小,刑法对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从审判实践看,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和处理定罪是怎样的,罪过形式分疏忽大意、过于自信、间接故意的先后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定罪,通过判断其主观意识,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也不会让故意计划的人利用这一点逃脱法律的制裁,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为您解答。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一、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 1、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 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授权委托书doc、法律服务协议doc)...


·行政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行政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吗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多少钱入刑?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多少钱入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3000元入刑,(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


·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抵押刑期吗?
       一、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抵押刑期吗? 在押期间因病保外的,可以抵押刑期。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


·非法集资合伙人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合伙人怎么判刑?《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


·单位走私犯罪被判处罚金会执行个人财产吗
      会对涉案个人执行其个人财产。具体规定是,单位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


·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缓刑虽然属于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这也是有具体的执行机关的,当然罪犯适用缓刑也是受到了条件限制,首先需要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


·抽逃出资后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
      抽逃出资后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


·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侦查机关在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当然要告知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原因,当然这里面涉及到工作人员审讯的时候的一个工作技巧,为了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震慑到犯罪嫌疑人,并且也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工作人员会将相关鉴定的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这是在我国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当中明确作出的...


·醉酒驾驶是当时拘留吗?
      醉酒驾驶是当时拘留吗?醉酒驾驶不是当时拘留,醉酒驾驶会被判刑的。但是一般不会拘留,等一个星期,酒精检验结果出来,达到醉驾标准,会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再等法院判刑。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