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先申请劳动关系对工伤有影响不?

在建筑工地上,因管理不善工人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拿到赔偿,工人要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程序。而有些工人并未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时就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那么先申请劳动关系对工伤有影响不?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先申请劳动关系对工伤有影响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这说明,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了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这种职权是伴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设立而来的,是固有职权。工伤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则失去了工伤认定的主体条件。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首要的工作程序,若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则受伤职工所受的伤害就不能称之为工伤,而只能是人身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的调查权,这不仅仅是调查存在事故伤害的事实,更重要的是,首先得确认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也不存在事故伤害的调查核实。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通过我们的简单介绍,您应该对先申请劳动关系对工伤有影响不这个问题有了答案。申请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认定是不冲突的。按照程序,应该是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进行工伤认定。这里需要注意,这两个事情是由不同部门负责的,确认劳动关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范围,而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来做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
      最新裁员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应按原工资标准支...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不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存在,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正式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如果我国所有的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都能够以法律作为心中的信念的话,只要劳动者是守法合理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公司都不可以无视劳动者的相关权益。我们就拿劳动合同来说,国家明确规定要求所有的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合同为依据,但是有些员工也不是特别确定,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工资如何算?
      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工资如何算?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


·辞退员工补偿代缴个税是否需要申报?
      辞退员工补偿代缴个税是否需要申报?辞退员工补偿代缴个税是需要申报的,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


·认定职工不算工伤怎么办
      认定职工不算工伤怎么办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