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

夫妻在一起是因为感情,有的夫妻没有了感情就会选择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直接去申请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这时候就需要借助到法律来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说的强制离婚,不过起诉离婚也需要很多的步骤和规定,那么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便是关于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是可以在女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夫妻如果在婚姻中没有了感情,也无法忍受对方,是可以选择离婚的,这样对双方也是好的,起诉离婚还是要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按照步骤来进行,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了,为了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的手续是什么啊?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的手续是什么啊? 现在城市发展的越来越快了,政府也是到处都在修建高楼大厦和新的建筑物了,难免会造成很多的房子和土地会被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况的,那么当我们遇到了这个问题后该怎么办呢,以下就为您介绍下关于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和手续 一、徐州市征地补偿...


·高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高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算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算遗产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 一、江西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江西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


·福州四城区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州四城区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对于征地已经习以为常了,而征地中出现矛盾和问题我们也见怪不怪了,征地问题主要有几个大类包括征地补偿、人员和住所安置问题,最直接的就是征地补偿问题,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我们可以以福州四城区征地补偿为例进行研究即可对征地...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证? 根据有关...


·南阳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
       一、南阳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流程是什么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农场土地使...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异地公安机关在进行传唤的时候,是属于不合法的程序。派出所异地传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