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工程质量不仅涉及到某企业单位的盈利,也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抑制会印象工程质量的因素。常见的措施有控制措施、保证措施等,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按公司质量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组成项目经理部,其组织机构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四部一室(工程部、技术质量部、物质设备部、经营部、办公室)。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对项目全面负责,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上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工期、服务”的企业宗旨,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监管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主管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下属各专业项目部按照对应原则设立四组一室。两级项目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保证GB/T19002-ISO9002 质量标准中各个质量要素都得到有力的控制。
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 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2) 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3) 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4) 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5) 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6)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3、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和各设备制作厂及二级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所承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设备制作厂经理对承建的制作工程质量负责,工长对部件加工质量负责,班组长对加工工序质量负责。
管理措施:

1、施工前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质量目标管理,工程施工前各专业项目部确定本单位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施工
所有工程实体施工、验评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及设备供应商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承包方需要按照具体的法律条文的规定进行制定的,并要求特点项目的经理将其具体落实。在工程职工的工程中,需要保证排除一切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工程完工之后,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工程要保证,都会责令进行返工。


·劳动合同的续延与续订的区别?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之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


·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那么,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
      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那么,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有哪些,对于误工费的发放国家相关部门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运用中, 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最为重要的就是社区误工费具体是由哪些人员操作的,一旦违法操作就会侵害受害人的利益。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职工的工资,从法律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目来克扣职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可以克扣职工工资吗?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可以克扣职工工资吗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


·未转正劳动合同解除有没有补偿?
      未转正劳动合同解除有没有补偿? 有劳动合同没转正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补偿。劳动者有异议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单需要负责举证。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


·我们在找工作时一般会注意薪资、五险一金问题
      我们在找工作时一般会注意薪资、五险一金问题,除了这两个方面外,还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我们知道劳动合同对于辞职或者辞退会具体说明,那么,被辞退代通知金怎么算?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被辞退代通知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工伤鉴定不到十级如何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在受伤后要求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在当地社保局受理鉴定申请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知道,工伤鉴定一般会划分为十个等级,对于工伤鉴定不到十级如何赔偿? 一、工伤鉴定不到十级如何赔偿? 鉴定为几级,则按照几级的赔偿标...


·拖欠工资多久构成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么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相信很多劳动者对此都不是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吧。 一、拖欠工资多久构成违法? 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拖欠工资达到30及以上的,就构成违法...


·工地上受伤九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标准是:一、癫痫轻度;二、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三、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四、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五、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六、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节是劳动人民的节日,也是一个法定节假日,在法律规定上应有三天的假期连休,这时若是单位要求加班是可以额外加算工资,少数劳动者由于不熟悉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就会被用人单位少算或者调休抵扣加班费。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法规供您参考。一、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据国务院办...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宿舍滑倒摔伤算不算工伤 不是在工作时间,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一、在劳动仲裁律师费多少?
      一、在劳动仲裁律师费多少? 一般收费水平是案件标的额的30%。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费一般都会在请求赔偿的数额之内。例如,请求数额一共10万的,得收三万。如果是在广州地区,收费就是案件标的额的30%以下,有些考虑实际情况的律师,可能会收得更低。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