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申请需要有什么条件和情形?

广东是许多农民工离乡背井打工谋生的地区,工程分包转包多机会多,但同时也是容易出现工伤事故的地区,而在法律法规的认定中关于类似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里申请认定需要什么条件、受理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如果对结论不服需要如何处理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关于这一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的期间。用人单位没在有规定的时限内或者没有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支付该职工待遇的期间为从职工发生工伤之日到认定工伤之日。2、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项目。这一期间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该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单位支付。其中既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也包括按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保险条例》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促使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二是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
三、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没有作专门规定,但是,从法律规定受理的情形可以归纳了不予受理的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包括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后未在受理时效内提交完整材料的;二是不属于某一劳动保障部门的管辖范围的,对于这种情形,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三是超过申请时效的。
四、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如何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见,类似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里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要求条件,履行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上也是一种义务,法律法规中对于未履行义务的也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另外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也规定了相关情形。上面我们已经详细叙述相关问题,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煤矿开采在我国属于经济发展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可是,对于开采煤矿的劳动者来说,所面临的工作环境是比较特殊的,因此,针对煤矿的工程质量是需要绝对合格的。过去,因为煤矿开采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另劳动者的生命遭受了极大的挑战。所以,国家已经加强了煤矿工程质量验...


·结婚一年离婚退聘金吗?
      结婚一年离婚退聘金吗? 一、结婚一年离婚退聘金吗? 有几种情况下,夫妻离婚女方需要退还男方结婚彩礼。具体就包括: 1、男女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实际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


·提到劳动合同,相信大家都清楚,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了用
      提到劳动合同,相信您都清楚,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需要签订的问题,同时也是对彼此利益作出保障的一份文书。实践中,不少人却不清楚员工劳动合同书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供你参考。 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担责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但如下情况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感染算工伤吗?
       一、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感染算工伤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感染不属于工伤,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但是江苏省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际上对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以及和工伤鉴定相关的行政单位都是具备约束力的。所以身处江苏的劳动者,如果将来有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可以先了解一下江苏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分不清。却是劳务关系之中包含劳动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之中不仅仅只包好了劳动关系还有承揽等具有有劳务性质的关系。在一段劳务关系的形成之中,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


·宜昌市工伤鉴定单位的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为了维护高危工作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法律对工伤的认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含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办理条件,以及工伤办理的流程等。现在我们就宜昌市工伤鉴定单位的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宜昌市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


·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条件?
      新人在入职公司之前,经常会遇到,要求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很多人一听到延长试用期就觉得是违法的,其实这是不一定的,如有正当的理由,公司是可以依法延长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的条件呢? 一、公司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违法吗? 试用期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在火热建设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完工需要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它会分发给具有不同资质的承包方进行施工。那工程承包概念是怎样的?它又分为几种类型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具有合同必备的条款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