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在产期期间、哺乳期间的,单位要保证其相应的待遇,这其中就需要支付女职工相应的工资。那么女职工在哺乳期的,这个工资该如何算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怎么算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二、女工哺乳期可以延长哺乳假吗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三、特殊情况的哺乳期延长规定:‘体弱儿’指满一周岁的婴儿患有佝偻病(除临床体格症状外,需作血生化或腕骨摄片证实),贫血营养不良、严重先天性畸型(如先天性心脏病?脑发育不全?兔唇?
裂腭等)以及一年内住院3次的”。哺乳期结束后,能否延长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女职工哺乳期工资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上面对女职工产期、哺乳期是有明确的期限规定的,但如果情况特殊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延长期限。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在面对一些问题时,就容易受到侵害。国家针对这样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用童工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还不够强壮,在一些工作环境下容易遭受身体损害。那么,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一、在我国童工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童...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办理地点: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新注册的公司法人本人办理社保如下: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生病的情况,每个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在员工生病期间除了可以用医疗保险支付费用之外员工生病享有的待遇还有哪些呢?下面请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对于员工而言,病假属于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


·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是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实施;于2015年12月3日发布,2016年8月1日实施。 本规范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标...


·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一种证明凭证,如果丢失的话是没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性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相信您已经很清楚了,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自己会保存一份,但是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


·半月板损伤工伤几级
      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能鉴定为:十级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属于十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私立学校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应该怎么做
      很多时候我们在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该通过什么手段来得到应有的赔偿呢?下面我们就以私立学校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一问题为切入点来进行了解吧,请接着往下看。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吗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1、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2、《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赔偿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赔偿怎么算?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


·延长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有哪些
      延长工伤认定时限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的“特...


·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腰椎间盘突出是有可能认定成为工伤的,首先,只要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病害(前无病例),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再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