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探视权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拒绝探视,经协商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就探视权纠纷做出判决。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会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判决书。那么,子女探视权判决书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子女探视权判决书

原告?????????

被告?????????

委托代理人????????? ,????????? 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 诉被告????????? 探望权纠纷一案,原告于????????? 年????????? 月????????? 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被告????????? 的委托代理人?????????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 归????????? 抚养,????????? 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付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被告一直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超额支付抚养费每月1500元。孩子从出生至五周岁一直由原告母亲照顾,与原告生活在一起。如今原、被告虽已解除婚姻关系,但父子关系是不变的事实,原告每次提出孩子接走,被告均以种种拒绝。作为父亲,想见儿子,作为老人,想念孙子,人之常情。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被告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探望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探望的具体方式为:每月的第一个、第三个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由原告将婚生子????????? 从所在学校接走,于周日18时送回至被告住所地;每年的寒假????????? 随原告生活十天,每年的暑假随原告生活二十天;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被告辩称,被告认为原告所述不实。自从离婚以后,原告只给被告打过两次电话,没有对实际看望孩子进行沟通。原告平时对孩子不管不问,其所要求的探视权实际是孩子爷爷奶奶的探视权,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原告提起的本次诉讼,是在被告对其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后,明显是一种负气的对抗行为,不是真实要求探视权的行为,并且原告至今拖欠孩子抚养费已经三个月,双方约定的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原告从未支付过。原告要求的探视时间及方式,被告多次与孩子沟通,孩子认为影响学习,不利于正常的生活、学习,被告认为本案不是真正的争议焦点,如果可以将家庭财产分割完毕,可以双方协商,随时决定在有利于家庭、孩子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探望孩子。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证据1,离婚协议书一份,证明婚生子????????? 随被告共同生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但是被告阻止其行使探视权。

证据2,????????? 银行存款回单一份,证明原告已支付????????? 抚养费至2014年的5月份,回单显示的3000元是近三个月的抚养费。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为:

对证据1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不能证明原告的证明目的,离婚协议未对探视权进行约定,所以原告依据协议要求探视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对证据2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说明了原告拖欠了三个月的抚养费,且原告私自将抚养费每月1500元变更为1000元。

被告未提交证据。

根据原、被告的诉辩意见、举证、质证及庭审陈述,本院对本案如下事实予以确认: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2013年3月4日在????????? 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关于子女抚养事宜约定为:婚生子????????? 归????????? 抚养,????????? 每月付抚养费1000元,付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 全部承担。原告已支付????????? 抚养费至2014年5月份。现原告以被告拒绝其探望????????? 为由,诉至本院,要求行使探望权。

本院认为,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原、被告离婚后,????????? 虽然不直接抚养婚生子????????? ,其作为父亲,仍然有探望????????? 的权利。故原告请求探望婚生子????????? 的主张,理由正当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地点如何具体确定,本院从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身心健康,促进与父子感情交流的目的考虑,确定原告的探望权为逗留式的探望权为宜,即由探望人接走子女,并按时送回子女。????????? 现为一在校学生,原告探望应以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为前提,故其要求每月两次探望适宜,探视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六9时至周日9时。原告要求每年的寒、暑假????????? 随原告共同生活,本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有利于父子有较长时间的交流与了解,符合伦理道德,应予支持。对于本院依法确定的原告享有的探望权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被告应当负有协助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 自2014年6月起每月的第一个、第三个星期六9时到被告居住地接婚生子????????? ,于星期日9时将????????? 送回被告居住地。

二、原告????????? 每年暑假与????????? 连续共同生活20天,每年寒假与????????? 连续共同生活10天。

三、驳回原告????????? 其他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 、被告????????? 各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五份,上诉于????????? 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 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综上所述,当事人出于维护自身探视权的角度,依法提请诉讼是比较好的选择。法院在出具的子女探视权判决书中,首先会阐述探视权纠纷双方的控辩意见,然后给出法院认定的探视权是否得以行使的事实,最后,结合法律条件做出对探视权的判决意见。当事人受到判决书后,如果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害怕在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如果该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实事实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就好比是相关的合同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财...


·离婚案中故意隐瞒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案中故意隐瞒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案中故意隐瞒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在结婚时,会去做一个婚内的财产公证。那么这种公证有用么,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对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什么进行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 夫妻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并非以公证为生效的要件。 很多人以为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


·婚内财产是指什么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1.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男女双方通过真实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合法,通过办理离婚登记后正式生效。但是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效力的,村委会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其没有出具证明的效力,离婚的方...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出轨离婚的案件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男方出轨的较多,女方一旦发现男方出轨,很有可能选择离婚。离婚就会产生财产分割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


·我国的最新婚姻法的内容包括哪些?
      结婚就意味着两个人在法律上缔结了一种关系,同样的,离婚就是这种法律关系的消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婚姻法对于跟婚姻有关的事项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我国的2017最新婚姻法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 一、离婚时不知道共同财产多少怎么办? 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婚前财产还是各归各方,婚后的双方收入,如工资、资金等收入才是各半。不知道就要去调查,如果离婚的当时没发现,而对方也没有刻意隐瞒的话,那么是不可以就这个未分配的财产再要求重新...


·未婚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一般说来
      未婚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