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男方在享受探视权的同时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这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抚养费的金额经双方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后期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有时候,女方会提出不合理要求,那么,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分析。

一、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

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可以不给,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增加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是什么?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三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抚养费的支付形式是什么?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很多时候,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就处于矛盾激烈期,并选择分居,子女甩手由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以离婚为条件等拒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对方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进行补偿。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通常来说,如果因为子女抚养成本上升、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抚养费增加的,男方不得拒绝,毕竟,抚养孩子是其应尽的义务。但是如果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女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男方可以拒绝,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决定是否增加抚养费。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方出国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


·离婚诉讼去哪级法院
      离婚诉讼去哪级法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但必须有合法的见证人才使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就是指自己拟订的遗嘱,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有着明确的规定,由于遗嘱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的格式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立遗嘱格式便是立遗嘱的一种规范的写法,现实生活中,不少朋友都有生前立遗嘱...


·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虽然法律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作出了较多的保护,但这也不代表就不能与现役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我们为您解答。 一、与现役军人离婚去哪个法院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去原...


·配偶是精神病人该怎么离婚
      如果是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话,此时由于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当事人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但要是在结婚的时候精神正常,而婚后却成为了精神病人的话,此时配偶是精神病人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是精神病人该怎么离婚 1、《...


·一、离婚调解书对漏写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对漏写财产怎么办?对于没有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的民事调解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是按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分配的,这跟判决书是不一样的。因为法院出的是调解书,那就说明这案件是调解结案的,法官在调...


·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
      近年来,我们通过法制节目,时常会看到有些刑事案件存在误判错判情况,经过法律界人士帮助后,当事人最终沉冤得雪,获得无罪判决。针对这迟来的正义,当事人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对当年办案人员进行追责。那么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请求国家...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
      有些比较重要的文件,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保管不善而丢失,大部分东西其实都是可以补办的。那么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如果不慎丢失的话,是否也可以补办呢?关于“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的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吗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


·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就废止失效了,关于追诉抚养费的规定,《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


·包办婚姻效力有哪些方面
      包办婚姻是指父母强迫他人的婚姻,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这种属于包办的婚姻都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以相关部门撤销这种婚姻的。对此,我搜集了一些关于包办婚姻效力的相关的内容,希望这些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包办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坚持婚姻自...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