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解决这类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诉讼。但此时当事人就要注意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到底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
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丧失胜诉权。同时,如果患者有证据证明其在一年内曾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或双方经第三方调节机构调解的,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仍为3年时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构大多是大型的专业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法人,其经济实力所有保障,因此将此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使患者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学理上说,医疗机构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医务人员只不过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已,而非直接的责任承担者。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对医疗事故作出处理之前,确定医疗机构与患者彼此的责任是很重要的,毕竟后面的赔偿是根据这个责任进行的。根据上述的介绍,医疗损害责任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当事人要注意具体的起算时间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呢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呢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医患关系紧张,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医生与患者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候甚至是大打出手,但是绝大多数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活动中经常需要进行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那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者的确认方法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者的确认方法是怎样的? 1、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是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2、间接责任人员:指责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着间接的联系,是造成不良结果的条件,不是起决定作用的人员。 3、在复合原因造成的...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残疾待遇标准;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内容一、 医疗过错鉴定含义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


·医疗纠纷出院解决可以吗,其诉讼解决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出院解决可以吗,其诉讼解决流程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常见的。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是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者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伤害等原因而发生的,面对这些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及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解决。然而,很多人会在此过程中产生疑问,医疗...


·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1、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


·看守所刑事拘留人员去医院由谁带领?
      看守所刑事拘留人员去医院由谁带领?看守所刑事拘留人员去医院由看守所工作人员带领,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医保与劳保是现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毕竟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利益关
      医保与劳保是现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这毕竟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利益关系。那么,当工伤医疗费实际支出大于保险赔付金额怎么办呢?相信很多朋友都不是很清楚,将在下文中为这个问题进行分析,请您往下阅读。 一、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