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明知故意的吗

所谓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明知故意就是利用通风报信或提供伪造的信息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处罚, 这种行为不仅没有帮助,反而还会害到自己,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会接受法律的处罚的,至于怎么才算帮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被处罚,就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怎样认定的?
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2、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即所实施的共同犯罪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罚重,如走私犯罪,对之则应以共犯论处,反之就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治罪。
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由此可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最终怎么判,与该罪的情节和后果有很大的关系,最低只是拘役,而最高可能判处长达十年的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我国《刑法》对什么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怎么判的相关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往往与受贿罪、徇私舞弊罪等罪名夹杂,难以区分,而不同的罪名的判决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有不慎涉及这样的犯罪,建议您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他们会从他们专业的角度更好的维护您的利益。如果你身边有这种情况的朋友还请你对他进行劝阻,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不但没有帮助到他反而会害的自己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的。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你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他们会从专业的角度来给你专业的意见的。


·民事审判中发现刑事罪怎么办
      1、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2、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3、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


·故意伤害罪什么情况下判缓刑
      故意伤害罪什么情况下判缓刑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因婚姻家庭...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以二千元为最低立案标准,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有过前科的人能判缓刑吗
      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人,可以适用缓刑。所谓前科,是指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就构成一般累犯。《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一、刑事案件能不能转民事案件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呢转化为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是我国公民内部的一些矛盾纠纷,一般都是关于合同、财产、婚姻、公司等问题形成的经济利益或权利纠纷,可是刑事案件确实危害到了社会秩序并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民法典》(...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哪几个要素?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哪几个要素?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


·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
      一、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


·醉驾判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醉驾判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


·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处死刑吗
      拐卖儿童罪会被判处死刑吗?拐卖儿童罪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拐卖儿童罪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形是:(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


·犯罪既遂后可以成立中止吗?
      犯罪既遂后可以成立中止吗?不能成立。既遂是已经产生犯罪结果了,不可能形成中止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遂后还未出现犯罪结果的,通常会发生在危险犯中,当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使侵犯的客体...


·违反刑诉法不提供证据怎么办?
      一、违反刑诉法不提供证据怎么办? 原刑诉法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规定(一)对犯罪事实的“确实、充分”标准做了具体的解释,其中一点是“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但按照证据裁判原则,案件事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