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事情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办理离婚手续正式离婚,另一种则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那么,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其中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4)结婚证。
2、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具体的流程大概是这些,具体也可以向有关的律师人员进行咨询,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网友。如果没办法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办理离婚,则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的过程中要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并配合法院的工作,不能扰乱法庭秩序,并应该如实反映情况,不能捏造事实。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怎么委托诉讼代理人?
      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 需要离婚诉讼时遇到涉外时怎么办,比如离婚诉讼中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怎么处理?针对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问题 ,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程序中,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 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一、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的进行一个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如果是法定的,资息和自然的增值部分之外,都需要来算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当中也...


·一、可以在离婚后追讨婚内抚养费吗?
      一、可以在离婚后追讨婚内抚养费吗?可以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亲或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其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一、对于派出所受理重婚罪吗?
      一、对于派出所受理重婚罪吗? 对于重婚罪派出所是会受理的;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不需要报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地方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什么地方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有什么用?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有什么用? ?起诉离婚审查财产的目的在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认定,以便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隔。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


·如何认定彩礼钱
      如何认定彩礼钱 《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关于彩礼返还标准,具体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对彩...


·孩子三个月大父母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一般是判给女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有哪些是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


·国家赔偿法受害人什么情况下可获赔偿?
      在案件中受到损失,受害人有权要求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受害人什么情况下可获赔偿?出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法律规定以下十三种情况,受害人可以提出要求赔偿。主要包括两类,即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侵犯财产权。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如您在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可以进行参照对比,及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