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经常都会听说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对农民工利益的损害,因此急需解决,否则就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那实践中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当事人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1)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二、农民工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农民工应当享有基本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六)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七)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九)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十)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即使作为农民工,此时也是享有相应的权利的,而用人单位不能以对方是农民工就不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保,甚至还有拖欠或克扣其工资的行为。至于实践中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才好,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劳务合同单位毁约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且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一般劳动合同怎么制作?
      一般劳动合同怎么制作?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


·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及时全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如果单位克扣员工的工资,侵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但并不是所有单位扣除员工工资的情形都属于克扣工资的范畴,那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繁杂的,市政工程只是诸多工程之中的一项,但是却承担则着诸多社会基本保障设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管理?
      劳动合同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十分重要的协议,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劳务纠纷的话,劳动合同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以防有些劳动者扯皮赖账,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管理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首先,企业要十分重视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问题。企业要正常运转,不能...


·一、伤残工伤鉴定后多久辞工合适?
      一、伤残工伤鉴定后多久辞工合适? 伤残工伤鉴定后,如果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可以立即辞职,并向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相关赔偿。辞职的时候仍然可以要求享受相关工伤待遇。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一次性伤...


·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
      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 员工被开除如何处理? 1、理性对待,据理力争。 在现实工作的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其去留,但并不意味用工单位随意开除员工。若用工单位无理由开除员工,应当据理力争,让用工单位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手续。因此在...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必然的,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在生活中比较普遍,但是关于概念性的东西很多人不太了解,比如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此为您解答。 ...


·没签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到了退休年龄被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