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对于房子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这是因为对于房子的装修,不仅影响房子的美观,并且关系到房子的实用性的问题。为了促进装修工程的质量建设,我国对于装修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针对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的问题为您作出详细介绍。一、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汁算。按照建设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水、电、防水工程是5年。装修后保修期一般是2年的,主要是看看你合同签订的是几年,一般的话正常保修是2年,隐蔽工程是5年,不同装修公司保修时间是不一样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照约定执行。保修期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项规定是以前的法律法规中所没有的,按照这一规定,该办法实施后,无论是一次还是二次装修,装修单位都负有保修义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质保金的相关规定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具体金额由双方进行约定。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综上所述,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两年,但是如果是隐蔽工程,则为五年。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关于装修工程双方之间在签订装修工程合同的情况下,对于装修工程质保期,也作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依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时间为准,除此之外,您还应当注意,质保期和质保金的区别问题。


·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六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得知道向谁提出申请才行,那么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工伤...


·设计院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设计院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设计院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设计院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设计院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值班属不属于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
      值班属不属于加班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或者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休息的,一般为非生...


·通过劳动可以充实生活,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可是近年来,电视
      通过劳动可以充实生活,也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可是近年来,电视新闻上也出现了不少关于劳动的纠纷,该怎么解决呢?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劳动的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也在不断的随时代发展而更新,下面我们要一起来看一下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总则及变更详文吧...


·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现代社会,几乎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在毕业之后都会第一时间去找工作,毕竟一份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工作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这方面内容。那么,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有什么?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有什么?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有什么? ?1、丧葬补助费 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一、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二、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